东营网讯 在我市就业的研究生住房补贴及生活补助开始申报。市人社局12月5日公布《关于申报在东营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及生活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应于2018年12月7日至12月25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本年度补贴申报。

  据介绍,补贴对象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企业从2017年起引进的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和国(境)外高校毕业5年内的研究生;国内普通全日制研究生需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研究生需取得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申报补贴人员所在单位应按规定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补贴标准为住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助: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3000元。住房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5年。

  研究生住房补贴及生活补助由现用人单位按年度申报。用人单位应于2018年12月7日至12月25日到单位住所地县区(含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本次补贴申报。

  (东营网 记者 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