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击打司机眼睛致公交车逆行撞上护栏 五旬男子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因下车问题与司机发生纠纷,已经年过半百的梁某趁对方驾驶车辆期间击打司机眼部,致使司机驾驶公交车逆行并撞上护栏。今天上午,通州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以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三年。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7月31日15时许,被告人梁某(男,1960年出生)在乘坐通12路公交车时,因下车问题与该车司机王某发生纠纷并在车外互殴。后王某驾驶车辆由南向北行驶至北京市通州区某路段时被梁某击打眼部,致使车辆驶入逆向车道且与中央隔离护栏发生撞击,造成车辆及护栏三片毁损,经认定被损车辆价值22489元,护栏价值2700元。同日,被告人梁某明知他人报警,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

  今天上午,该案在通州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故意妨碍公交车在道路正常行驶,危害公共安全,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最终,法院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