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据山东省气候中心预测,受今年秋季气温偏高、降水偏少、静风天气较多等不利气象扩散条件影响,今年第四季度,全省气温较常年偏高1℃左右,10-11月份降水偏少1-2成,12月偏多1-2成,总体上大气污染扩散条件较去年同期偏差。

  为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率和持续时间,我省按照国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制定了落实国家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从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强化面源污染防控,实施柴油货车、工业炉窑、VOCs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10个方面,对31项重点任务作出安排部署。为确保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还将部分重点任务扩展至全省17市。该《实施细则》已于11月2日通过省政府常务会审议,近日将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实施。

  面对不利气象因素和季节性煤炭用量增加,需要通过更大力度的减排措施,才能抵消不利条件增加的污染,同时又要坚决杜绝一刀切的减排方式,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进一步完善与生态环境部及气象部门空气质量会商研判机制,建立城市空气质量精细化预报体系,每日向社会公布全省17市48小时精细化预报结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二是强化应急响应措施。组织各市加快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将应急污染物减排目标全部落实到三源清单中。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行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大幅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和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

  三是加强区域应急联防联控。积极做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防联控,加强区域应急协同,按照区域预警信息,同步启动应急响应,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

  四是加强应急工作督导。结合生态环境部秋冬季大气强化督查,及时组织对各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制定和更新情况,预警信息发布及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对应急措施不落实的企业和地方将严肃通报,督促各项应急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五是及时开展总结评估。组织各市对每轮应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应急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应急措施和机制,进一步提高应急工作成效。

  六是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及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同时防止关停取缔项目的死灰复燃,巩固前期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