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很多人

  为了筹集资金借了高利贷,

  最后到期却还不上高昂本息造成悲剧,

  平度市某村村民吕某

  向一家汽车服务公司老板徐某

  以高利息借款人民币一万元。

  吕某在被非法拘禁5小时后,

  被徐某派出孟某等数人前往家中逼债。

  走投无路的吕某将孟某刺伤后,

  又在家中喝下了农药百草枯,

  随后送往医院治疗无效死亡。

  近日,平度市人民法院对徐某、孟某等五人涉嫌非法拘禁等行为进行了宣判,徐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其他涉案人员也被判5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

借贷未还埋下隐忧

  借贷未还埋下隐忧

  早在2017年3月,平度市某村村民吕某以签订车辆转让合同为由,向平度市某汽车服务公司老板徐某高利息借款人民币一万元。

  在2017年8月17日17时许,徐某让孟某纠集马某、李某、田某合伙驾车来到平度市某村村民吕某家中。

  其间,孟某通过发微信、打电话的方式告知徐某,欲将吕某带至他的汽车服务公司商量还款事宜,徐某表示同意。

  徐某称,早在2016年6月左右,他和孟某一起合伙,徐某出资三分之二,孟某出资三分之一,在平度办理车辆抵押贷款业务。收回钱两人平分,孟某负责出面要钱。

  2017年3月,吕某以一辆面包车作抵押借了10000元,当时扣除1000或者是1500元的利息(徐某称具体多少记不清了),约定当年4月23日之前归还,2017年8月17日,孟某确认了吕某欠钱的事情以及吕某的身份信息后,就去吕某家中找他谈还钱的事。当天下午经过一番交谈,孟某等人以继续给吕某放贷为由将其骗上车。

拘禁5小时后放人取钱

  拘禁5小时后放人取钱

  离开吕某家后,孟某等四人将吕某带至平度市一商贸城内李某经营的灯饰店内,与吕某签订2万元借款合同,又将吕某带至汽车公司。

  在汽车公司办公室内,徐某、孟某、马某、李某、田某以吕某曾借款一万元超期未还为由逼迫吕某偿还其借款,期间让吕某电话联系其朋友、家人准备钱,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5小时。

  徐某称,到了他办公室后,交涉了四五个小时,吕某就打电话联系人借钱。

  后吕某说他对象准备了几千元,让回家去拿钱。徐某跟孟某说:“能拿多少就拿多少。”当晚,孟某开车拉着三个男青年和吕某一起又去了吕某家中。

捅伤讨债人后喝下农药

  捅伤讨债人后喝下农药

  吕某的妻子焦某回忆:“我对象给我打电话,让我赶紧借钱还钱,我才知道他可能被以前借钱的高利贷公司的人扣住了。我没有借到钱,到了晚上9点多,我对象还没回来,我就打电话给他,让他跟高利贷公司的人说我借到钱了。实际上我是想让他们把我对象送回家。”

  当晚9时许,孟某等四人驾车载吕某返回其家中取钱。就在这期间,吕某趁孟某上厕所时,持刀将孟某捅伤,后自己服用放在院子里的农药,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吕某生命弥留之际,在医院向办案人员陈述了当时的情况:“我领着孟某等人回到我家拿出了900元钱,孟某嫌少,让再去借,我对象又出去借。孟某说不给钱就不走了。我一看确实没办法了,就趁着孟某去院里上厕所时从窗台上拿了一把小刀,出来时我就拿着刀朝他胳膊、身上捅了几刀。然后那三个男青年也都到院里了,拿了院里一把铁锹对着我,孟某从我家里拿出一把菜刀对着我。僵持过程中我就喝了农药。”

涉案五人终受法律制裁

  涉案五人终受法律制裁

  案发后,李某电话报警,孟某、马某、李某、田某到案后均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得知吕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徐某主动到公安部门投案。

  2017年8月21日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2017年9月22日被逮捕。

  除了吕某一案之外,徐某还曾多次纠集相关嫌疑人到平度多个村民家中,采取砸玻璃、喷油漆等手段逼迫对方还钱。

  据了解,被告人徐某早在2007年12月13日曾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09年9月30日因犯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6年1月25日减刑释放。

  平度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与他人合伙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致一人死亡,且纠集他人多次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分别构成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孟某、马某、李某、田某合伙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徐某、孟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根据相关规定,被告人徐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不得假释。被告人孟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不得假释。被告人马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李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田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法官支招如何防范和应对“套路贷”

  此案中,吕某因为借了高利贷到期还不上而最后酿成悲剧。平度市人民法院法官提醒,不仅要防范高利贷,还要防范“套路贷”。法官介绍,套路贷是以民间借贷为幌子,利用借款人急需资金的急切心理,通过设置隐形条款、还款障碍、平账等“套路”,诱骗或者强迫他人陷入借贷怪圈,恶意使债务倍增,继而通过暴力讨债,虚假诉讼等手段大肆敛财的行为。

  据介绍,套路贷的借款人通常会在熟人之间或者微信群、微博等流量平台打出诱人广告,以无抵押迅速放款等名目吸引借款人落入圈套。放贷方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在借款协议上设置不利条款。同时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向借款人放款,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在借款到账后,有的放款人刻意让被害人抱着提取的现金拍照留存,制造被害人已经取得虚增款项的假象。在借款人主动要求还款时,放贷人以躲避、拒不收款等方式故意制造违约事由,虚增被害人债务。在借款人无力偿还下,放贷方介绍他方假冒“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的更高额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导致借款如滚雪球般越来越多。放贷方会通过骚扰、威胁、恐吓等方式干扰借款人及亲属正常生活,甚至以虚假材料提起诉讼,主张所谓的合法权益向借款人施压,逼迫借款人还债。

  生活中该如何防范套路贷呢?法官提醒,借款时,应优先选择银行或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借款。增强防范意识,注意保护个人信息,树立证据意识。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不要随便签下高于借款额的借条,如果资金已经进入账户,贷款机构又以其他名目要求以现金收回的,就更要提高警惕。如遇有假借小额贷款公司名义非法放贷或者身陷套路贷的情况,应及时报警。

  远离“套路贷”

  我们还能做朋友。。。

  来源:青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