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烟台市委原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耀华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烟台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莱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莱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受贿罪对王耀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更多精彩内容,请搜索关注微信号sina_shandong,在这里,看见山东。

10-11 09:40评论(1)|
10-11 09:39评论(0)|
10-11 09:04评论(1)|
10-11 09:03评论(3)|
10-11 09:01评论(0)|
10-11 09:00评论(0)|
10-11 08:59评论(2)|
10-11 08:58评论(1)|
10-11 08:54评论(1)|
10-11 08:52评论(9)|
查看评论(9)网友评论
发 表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