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消息,8月1日起,山东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新生,可在当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或原就读高中,任一单位核实盖章,然后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负担。贷款金额最高8000元,主要用于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入学后,学生还可以续贷。

  详情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或拨打服务热线电话咨询。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则享受学费全免和发放助学金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