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近日,济南市工商局委托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全市流通领域销售的包括儿童推车、儿童自行车在内的童车类商品质量进行了法定抽查检验。经检验,1个批次的童车类商品被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儿童自行车标志不规范,标志上的信息错误标注或缺失,存在消费者误用的风险。

  近日,济南市工商局委托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全市流通领域销售的包括儿童推车、儿童自行车在内的童车类商品质量进行了法定抽查检验。经检验,1个批次的童车类商品被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儿童自行车标志不规范,标志上的信息错误标注或缺失,存在消费者误用的风险。

  本次抽检主要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和商品及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或者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进行质量判定,重点检测了童车类商品的锐边、突出物、制动系统强度、有关安全的紧固件的紧固和强度、危险夹缝等与儿童安全密切相关的强制项目。

  目前,济南市工商局已依法对本次抽查检验中发现的1家经销不合格童车类商品的经营者进行了立案调查,并责令销售此次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采取警示、召回等措施。

  此外,济南市工商局也发布本次消费警示,在提醒消费者的同时,要求凡是本市流通领域经营者销售与本次公示不合格商品名单中,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的童车类商品,应当自公示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

  济南市工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童车类商品时应仔细查看商品是否具有3C认证标志,醒目位置是否有规范的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说明书、合格证是否齐全,商品包装是否完好。同时,购买童车后要妥善保存好发票等购物小票,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消费维权。(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