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大家关注的淄川4岁女孩张煜涵失踪死亡案有了最新进展: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因犯绑架罪、诈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

  事件回顾

 

 

 

(淄博大众网当时的报道截图)

  2016年5月13日,淄川4岁女孩张煜涵在淄川东关柳泉南生活区18号楼前玩耍时被人带走,这则消息被上传到朋友圈后,被无数淄博网友转发,全城网友接力寻找女孩。

  2016年5月16日,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官微发布:

  2016年5月16日早7时许,淄博失踪女孩张煜涵尸体在淄博市淄川区杨寨镇董家大桥附近的孝妇河内被发现,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处置当中。

  随后,淄博警方官微发布了消息

  淄川女童失踪案取得重大进展 5月12日,淄川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家住淄川东关生活区18号楼的4岁女孩张煜涵失踪。接到报警后,市区公安机关全力组织查找并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工作。5月16日,警方查找到失踪女童尸体,确定张煜涵被害。目前,警方已控制重大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王某,男,1988年12月11日出生,中专文化,因涉嫌拐卖儿童,于2016年5月17日被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于同年6月1日被逮捕。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王某因外欠债务累积,欲绑架妻姐张某次女张煜涵后向张家索要钱财,于2016年4月通过网络购买外地电话卡,为实施绑架做准备。

  2016年5月12日晚上7点30分许,王某趁张煜涵家人不备,从淄川区东关生活区18号楼附近将张煜涵用电动车秘密带走,行至淄川区菜园社区花鸟市场西侧孝妇河边,为掩饰自己的行为,王某将张煜涵投入附近一污水管检查口内并盖住井盖离开。2016年5月16日上午7时许,张煜涵尸体在孝妇河淄川区双杨镇小庄段被群众发现,经鉴定,张煜涵系溺水死亡。

  此外,2016年4月份,被告人王某还利用张某长女“小升初”上学问题,编造自己认识关系能够花钱帮助办理,先后骗取张某现金21000元自用。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王某犯绑架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被告人王某限制减刑。责令被告人王某退赔被害人张某人民币21000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8635元。

原标题:淄川4岁女孩失踪死亡案最新进展:姨父作案,一审被判死缓!

值班主任: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