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8年,全省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2.5%,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研发活动的比例达到20%以上,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到55人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600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35%以上;全省科技服务业产业产值超过6000亿元,年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600亿元——日前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提出到2018年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激发潜在创新能力和创新活力,加快推动我省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是贯彻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现全省经济由大到强转变的重要抓手。根据《方案》,到2020年,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将达到更高水平:科技体制改革成效更为显著,区域创新体系更为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格局更加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技术对外依存度进一步降低,主要创新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以创新型城市引领区域发展

  以创新型城市引领区域发展

  构建区域创新发展新格局,被列为《方案》各项重点任务之首。《方案》提出,发挥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引领作用。

  深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总体规划,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激发试验区建设内生动力,发挥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等示范带动作用,建设济青烟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筹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打造区域科技创新示范高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发展,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省17市国家高新区全覆盖,带动形成一批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和创新驱动发展先行区。

  全面推动农业科技园区四级体系建设,支持县域开展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创建一批特色鲜明、示范作用显著的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带动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夯实创新型省份建设的县域基础。

  培育百强企业

  壮大千亿元产业集群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创新型省份建设,必须有一大批创新型企业为支撑,尤其是领军型企业。根据《方案》,我省将给予充分的政策扶持和“保姆式”服务,培育全省创新百强企业。同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为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加快膨胀创造条件,努力培育一批成长性好、成长潜力大的瞪羚企业和若干能够引领新模式、新技术发展,市场潜力巨大的独角兽企业,成为新旧动能转换的中坚力量。预计到2020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00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8%以上。

  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积极构建发展生态,努力形成龙头骨干企业与小微企业共同发展的良性格局。到2020年,重点打造百个配套支撑全程化、创新服务个性化、创业辅导专业化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盈利能力强的小巨人企业,成为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增长点。

  加快创新平台建设,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规模。深入推进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到2020年,全省以科技领军企业为主体、产值过千亿元的创新型产业集群达到20个左右,其中产值超过5000亿元的5个,覆盖海洋生物技术与医药、高端装备、云计算、新材料、新能源电动汽车等新兴产业领域,成为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依托。

  鼓励先行先试强化政策落实

  据悉,创新型省份建设将由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建立省部会商、厅市会商等工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创新型省份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在建设进程中,鼓励各市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特别强化中央、省委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系列政策的落实,同时,完善地方财政科技投入机制,省、市、县财政三级联动,不断优化财政科技资金配置,加大政府引导性投入力度。

  根据《方案》,我省将开展创新型省份建设监测评价,以区域创新质量、绩效为导向,建立创新绩效评价机制。由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对全省17市区域创新能力进行监测评价,发布创新型省份建设监测评价报告,引导形成长期激励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在建设省级农高区,竞争性申报国家级、省级创新基地及科研平台等方面,对创新型省份建设工作先进市给予优先支持;省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等部门在重点项目建设、政府引导基金投资、科技金融业务开展、创新政策及改革试点等方面,对创新型省份建设重点任务承担市和工作先进市予以支持。

  对于如何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在《方案》中也专门作了部署。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和引进,推动科技资源向人才聚焦,对引进的一流或顶尖人才团队,实行“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给予综合资助,鼓励企业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确定100名创新型领军人才,建立一对一联系服务机制,增强领军人才在主导创新中的话语权和科研活动主动权。逐步建立完善科学的人才激励评价机制,以命名“杰出青年创新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工作室”等方式授予科技领军人才更高荣誉,增强全社会对科技创新的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