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11月22日讯(记者 杨婷婷)近日,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山东将实现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5%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每人13万元,农村居民收入增幅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同时,城镇新增就业550万人以上、帮助50万左右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通过转移就业实现脱贫。

  《方案》提出,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规范利用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创新收入监测方式方法,多渠道、多层级归集居民和非居民个人的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提升居民收入信息监测水平。并且,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收入信息监测系统。

  山东将实施七大群体激励计划

  将涌现更多“首席技师”

  《方案》提到,山东将以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技人员、小微创业者等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七大群体为重点,实施七大群体激励计划。

  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技能专家”“特级技师”等制度,拓宽技术工人晋升通道。鼓励企业对聘用的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股权制、期权制等收入分配方式。

  企业引进外省中华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队参赛选手,与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安排在关键技能岗位工作的,优先纳入各级高技能人才评选范围,并按规定给予奖励。鼓励各级对重点领域紧缺的技术工人在落户、购租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科研人员可兼职兼薪、离岗创新创业

  小微创业者可获一次性创业补贴

  支持科研人员依法适度兼职兼薪和离岗创新创业取得收入。支持科研人员通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获得合理报酬,实现收入增长。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可直接发放给个人。

  全面实施企业“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取消不必要的行业门槛限制。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和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力度,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公务员绩效考核与工资挂钩

  国有上市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

  《方案》要求落实《山东省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推动符合条件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方式,加快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支持非上市企业采用增量奖股、超额利润提成、分红权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核心人才实施有效激励。

  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消费水平等差异,适当参考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将规范后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纳入地区附加津贴,实现同城同待遇。推进公务员工资调整制度化,定期开展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

  建立健全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工资收入挂钩。给予公务员平时考核中“较好”以上等次人员一定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赋予各市一定的考核奖励分配权,重点向基层一线人员和业绩突出人员倾斜。

  鼓励困难群体就业 实施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半农半读”培训新型农民

  鼓励引导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中具备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者提升人力资本,主动参加生产劳动,通过自身努力增加收入。对享受低保或被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残疾人以及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在重点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基础上,将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低收入家庭或其他有特殊困难的家庭延伸,形成阶梯式救助模式。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农村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机制;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推行“一站式”结算;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便民惠民门诊,实施“两免两减半”惠民政策。

  《方案》提出,完善国家助学和培训补贴政策,鼓励农民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实施“品牌农产品进超市工程”,增加产地直供品牌农产品比重。加快建立健全扶持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措施,争取在信贷保险、土地使用、税费减免、机械装备等方面对新型职业农民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