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9月24日讯(记者 徐红梅)自2011年5月醉驾入刑以来,国家法律、法规加大了对酒驾的处罚力度,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呈逐年递减趋势,为了警示社会,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查处的酒后驾驶违法驾驶人实名通报。对于酒后驾驶的违法犯罪行为,济南交警将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近日济南交警通报最新一批酒驾醉驾名单,里边有你认识的吗?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综合济南交警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