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日照这事全省第一个!具里程碑意义!

  《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是日照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也是省内设区市首部城市管理综合性法规。《条例》把日照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创造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上升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为更好地开展城市管理提供了明确依据和重要遵循。

  市民关切的热点,有了规矩

  9月1日,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实施《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森勋说,《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日照市城市管理和依法治市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

  记者了解到,《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简称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分十一章一百一十四条,主要对城市容貌、环境卫生、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环境保护、交通以及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条例》充分总结日照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探索积累形成的经验成果,积极回应市民对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共建生态宜居家园的新期待。结合日照实际,创新性地对城市管理中遇到的无牌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上路行驶和从事客运出租业务以及露天屠宰行为进行了禁止;对市民普遍关注的宠物饲养和供水供电等行为进行了规范,增强了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条例》在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对规定的禁止性行为,除上位法已有明确处罚规定的,都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法部门该咋管,有了说法

  日照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宗友介绍,《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体系完整、逻辑严密,实现了精细化立法,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通过对日照市城市管理现状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归纳梳理出日照市城市管理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遇到的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并以解决这些问题为突破口,围绕城市管理领域内的管理事项,明确了职能部门和管理单位“管什么”、“管到什么程度”。

  城市管理综合立法一般需要在经过几十年积累、有大量城市管理单项法规和政府规章作支撑的基础上进行综合立法。而日照市城市管理法规和立法经验“一穷二白”。国家民事立法经验,采取先总后分立法模式,先行制定通则式的综合性城市管理法规,随后出台城市管理单项法规和政府规章,逐步建立健全以城市管理条例为统领、单项城市管理法规和政府规章为支撑的城市管理制度体系。

  违反条例怎么办,查处曝光

  8月25日,《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动员大会召开,日照市委书记刘星泰指出,《条例》是日照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也是省内设区市首部城市管理综合性法规。《条例》把日照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创造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上升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为更好地开展城市管理提供了明确依据和重要遵循。

  刘星泰说,抓好《城市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普法依法治理的重要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铺天盖地、家喻户晓、入脑入心”的原则,大张旗鼓做好《条例》宣传工作,并加大典型案例查处曝光力度,切实提高市民遵守《条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部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熟练掌握、正确运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对城市管理中一些其他的常见问题,比如,拦车、拦人、举牌揽客问题,游戏、运动及其他娱乐活动噪声扰民问题、养犬管理问题,露天烧烤问题,还有一些新生事物,比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乱停乱放的问题,我们在《条例》中都做了禁止性或者义务性的规定,并明确规定了违法处罚条款和处罚实施主体。”刘星泰说。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永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