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集四方评论,小明陪你辩“新闻”。

  近日,德州发生了件稀奇事。72岁老汉偷走98岁老人的自行车,警方却没罚款没拘留,直接让他回家了。对此,网友看法不一。

之前案例:生活没意思,老人故意偷盗被抓。之前案例:生活没意思,老人故意偷盗被抓。

  老人也犯了法,该罚

  知乎上@陈风暴烈酒:老年人依旧是成年人,在当前法律下,只要没有精神疾病,就不应该享受特殊待遇;在模糊性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性执法且又难以认真执行的情况下,任何所谓的“人文关怀”都会变成助纣为虐。

这部分网友的看法,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事件中,老人偷窃是事实,犯了法就应当被拘留。这部分网友的看法,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事件中,老人偷窃是事实,犯了法就应当被拘留。

  另外,像这种老年人犯法的事还真不少。

难道真是像网友所说的“老人变坏了,坏人变老了”?难道真是像网友所说的“老人变坏了,坏人变老了”?
老人盗窃食用油,被抓后称“想坐牢管饭吃”。老人盗窃食用油,被抓后称“想坐牢管饭吃”。

  老人年纪大了,体谅一下

  和之前一样,老人犯了法,只要情节不严重,大家都会体谅一下,毕竟年纪大了。

  老子曾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中国自古就是尊老爱幼,孝为先,中国的法律也是这样。

警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理法》第21条第(三)项之规定,因老汉年满70周岁,不予行政拘留和处罚。警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理法》第21条第(三)项之规定,因老汉年满70周岁,不予行政拘留和处罚。

  其实,针对老人违法该不该处罚,网上一直争议不断。我国的法律从“矜老恤幼”传统和老年人心理生理出发,对他们违法犯罪做出了从轻处罚的规定,也使执法陷入“两难”:如果严惩,老人年龄大,进看守所或监狱恐怕他们身体受不了;如果从宽,又容易助长极少数老人为老不尊、倚老卖老,甚至借着“法不责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但是,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年人违法犯罪呈逐渐上升趋势,不仅老年人自身“晚节不保”,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甚至还出现了“老人变坏了,坏人变老了”的言论。一时间,那个慈眉善目的老年人形象在心里轰然倒塌,变成了倚老卖老、为老不尊。

  人民网曾评论,之所以造成这个局面,“与老人在网络上的缺席有关。”渐渐地,“某些非典型负面事件被作为群体或代际的“代表作”而诞生,由此“坏老人”成为公众审视老年人的一副有色眼镜。”

  以上观点无可厚非,但我们更应直面老人违法犯罪上升这一问题。孔子说,随心所欲不逾矩。作为老人,社会阅历已深,生活经历已长,已教育过自己的儿女、孙辈,更该自律自觉,为人作好榜样。

  《重庆日报》曾有社论说,对待老人违法,“首先得远离偏见,在具体个案中客观分析,寻找信息与答案。”人有老幼之别,但品性优劣却绝对不分年龄。弄清楚这一点,我们才会离解决问题的答案更近一些。

  其次,即使法律对老人从轻,也该进行适当教育。很多违法犯罪的老人都是法制意识模糊,习惯了,对于自己做的事觉得“没什么”,甚至在一些非法集资案件中,老年会为嫌疑人求情。这就要求我们要线下加大对于老人的帮扶,包括普法、防骗、强化规则意识等。

  小明觉得,只有老人自律、自控再加上社会和法律教育,才能解决好老人违法上升的现象。我们宽容但并不能纵容,更不能把老年群体“妖魔化”,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指出,“因为今天的年轻人,就是明天的老人。今天反思的花,必然在明天的行动中结果。”

  (壹点号·明辩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