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济南违停,一年之内有三次违停记录的车辆立即拖离(资料片)记者张舒摄今后在济南违停,一年之内有三次违停记录的车辆立即拖离(资料片)记者张舒摄

  原标题:济南“史上最严停车令”再加码:四次直接拖走 再违停实名曝光

  6月21日记者从济南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史上最严停车令”再加码,不仅前期曝光过的违停抓拍神器自动抓拍车正式在各辖区全面启用,而且对违停车辆建立“黑名单”机制。自6月26日起,对于一年之内有三次违停记录的车辆立即拖离,要求违停人路口执勤;有两次拖车记录的,不但执勤且实名曝光并通报单位。 

  上半年拖车1.6万辆七辆违停抓拍车全启用

  昨日,记者在槐荫交警大队看到,前期济南交警开发的违停抓拍神器自动抓拍车目前已经启用。该车车顶装有7个摄像头,按照每小时20公里的速度行驶,一趟驶过自动对两侧违停车辆抓拍车侧、车前、车后三张取证照片,车内配备有无线网络,抓拍照片自动上传。

  据槐荫交警大队机动队民警马树兵介绍,自动抓拍车两分钟的时间就能驶过500米长的道路,期间即可完成道路两侧所有违停车辆的抓拍取证工作。在两分钟的时间里,最多可抓拍违停违法上百起。目前,市区共有7辆抓拍车,主要在市区禁停路段抓拍违停,抓拍时间早6点半至晚9点,在市区100条禁停道路抓拍违停。

  21日上午,济南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报会,记者获悉,今年以来济南交警已经查处违停32万起,拖车1.6万辆。今年上半年,济南交警两度增加禁停道路,市区禁停道路由年初的30条增加到50条,到了5月份又增加到目前的100条,基本覆盖了市区的主要道路。禁停也有向区县扩展的迹象,目前章丘区已经开始道路禁停工作,禁停道路已达11条。在这些禁停道路上停车超过两分钟就属于违法停车,交警有权进行处罚。处罚结果也不再是罚款100元那么简单,而是要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或违法禁止标线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设“违停黑名单”不仅拖车还曝光个人信息

  21日的通报会上,济南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治理违停还在继续,下一步还会有更有力的措施,充分发挥清障车在静态交通秩序整顿中的作用,掀起一股更为猛烈的拖车风暴。

  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禁机动车在城市道路违法停车。违者将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影响道路畅通的,一律拖移至公安交警部门指定的地点,并依法予以教育处罚。

  与以往的违停拖车不同,此次交警部门专门设立了“违停黑名单”机制,驾驶员违停后会被记录在册,交警会根据以往违停信息做出对应处罚。6月25日起,对一年内在济南辖区内有三次以上违法停车记录,或一年内曾因违法停车被拖移过的机动车建立“违停黑名单”数据库,凡巡逻民警、自动抓拍设备、移动抓拍车等发现上述车辆再次违法停车的,一律予以拖移。

  另外,凡因违法停车被拖移车辆的违法行为人,一律由公安交警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予以行政处罚。首次被拖移的,需参加不少于60分钟的交通安全法规学习,或参加不少于30分钟的路口交通秩序维护体验活动。再次或多次被拖移的,需参加不少于30分钟的路口秩序维护体验活动,或参加不少于60分钟的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参加停车法律法规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其违法行为信息将被录入公安交通管理诚信平台,公安交警部门将向全社会公开曝光,并将违法信息通报市文明办。

  上半年7人因违停致死造成事故司机需担责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市因违停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共71起,死亡7人,受伤72人,财产损失463950元。其中,死亡事故7起,死亡7人,受伤5人;伤人事故60起,受伤67人;财产损失事故4起。这71起违法停车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调查,全部依法认定当事人承担了道路交通事故相应的责任,并对违停当事人依法作出了处罚。

  针对违法停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是否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许多人认识还比较模糊,存在错误认识。大多数人习惯认为,车辆只有在驾驶运动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才要承担事故责任。然而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违法停车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在停车时妨碍了其他人的通行,主观上是存在过错的,对事故的发生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也要承担一定的事故责任。因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对因机动车违法停车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一律认定违法停车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相关当事人在承担事故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更有甚者还会承担刑事责任。

  透视

  社区督导员专门举报违停

  今后,车辆违停情况不再仅依靠交警巡查和电警抓拍,社区和街道办将有专门的督导员来抓拍和举报。

  据了解,为了能够更合理、更有效地调节各方在停车方面的利益,推动社区自治共管模式的健全完善,交警部门专门建立了停车秩序督导员拍摄举报违法停车平台,这是政府管理部门组织发动街道和社区开展交通自治、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这种模式能够更好地对社会事务进行过程管控,提高管理效率,真正实现停车管理的共管共治。

  为了规范和指导好停车秩序督导员的这项工作,交警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且专门研发了公共参与的管理平台,每个区公安交警部门都会安排专职人员对停车秩序督导员提交的抓拍图片进行严格把关,依法审核和调查处理,确保统一执法标准,提高管理水平。

  “拖车风暴”“4+5”处罚模式

  1、车辆第一次被拖移的

  (1)采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个人信息进行采集并存档。

  (2)承诺。违法行为人当场书写《守法承诺书》,承诺今后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再违法停车。

  (3)学习。要求违法行为人到交警指定的路口参加不少于30分钟路口交通秩序维护体验活动,或参加不少于60分钟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

  (4)处罚。对违法行为人做出处罚决定,告知违法行为人车辆停放地点,开具放车单发还车辆。

  2、车辆第二次被拖移的

  (1)采集。录入公安交通管理诚信信息平台。

  (2)测试。违法行为人到指定路口参加不少于30分钟的交通秩序维护体验活动或不少于60分钟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参加停车法律法规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3)处罚。对违法行为人做出处罚决定,告知违法行为人车辆停放地点,开具放车单发还车辆。

  (4)曝光。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公开实名曝光。

  (5)通报。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信息通报市文明办。

  车被拖走可通过微信查询

  为了配合禁停工作的开展,方便车辆被拖后车主能及时查询到相关信息,交警支队开发了“济南交警”微信小程序,提供“拖车查询”功能,输入车号(为方便用户,默认鲁A提前预设,非“鲁A”车辆可自行退格删除默认值,录入完整车号即可),可查询最近一次被拖车辆停放地点,避免多年来各地在拖车后通过在路面粉笔留言告知的尴尬,也方便了车主领回车辆。

  道路停车实行分类管理

  禁停道路严禁占道停车。指全市确定的100条禁停道路,按照“违停必拖、同步曝光”的原则,对违法停车一律上限处罚,坚持“零容忍”,坚决杜绝违法停车现象,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

  准停道路准许停车泊位内规范停车。指全市确定的185条规范设置停车标志、施划停车泊位并实行收费管理的占道停车路段。要求实行“停车入位、违停必罚”,规范有序管理。

  限停道路分时段、分区域限制停车。主要是供学校上下学及小区居民夜间回家停放车辆,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有序停放、有人管理”,立足道路现状,提高通行效率,服务市民出行。

  临停道路指大型活动场所周边、节假日期间景点周边及其它特殊情形需要利用道路临时停车的。要求在允许临时停车路段的一侧或两侧,摆放内容为“允许占道临停(免费或收费)”的引导标志,安排停车管理人员指挥规范停放。

  山东商报  记者 张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