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探索开展军队转业干部进高等学校专项培训的实施意见》,针对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实际,采取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探索开展军转干部进高等学校专项培训,参训学员进入高等学校进行为期1年的带薪、全脱产、融入式专业培训。

  今年开始,山东将通过选送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到高校培训,帮助其掌握安置岗位必需的知识技能、行业技能,提升岗位适应能力和发展本领,实现从军队人才到地方经济建设人才的转型。参训学员从2016-2020年安置定岗后专业不对口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中选派。承训高校由各地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培训专业的确定,原则上以安置定岗后军转干部所在岗位需要的实用专业为主。

  参训学员进入高等学校进行为期1年的带薪、全脱产、融入式专业培训。培训可采取学分制、导师制、研究式等方式进行跨年级、跨专业跟班学习,并安排一定学时的岗位实训,公共类课程可结合实际集中开课。

  承训高校和接收单位共同组织开展参训学员的考试考核工作,对学员在校表现、专业课程和实训成绩进行综合考核。承训高校要严格按照教学任务和规定进行专业考试;接收单位要对参训学员岗位实训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学习期满,承训高校和接收单位对参训学员进行结业考核,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参训学员由承训高校颁发结业证书。承训高校要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及时准确记录培训情况,并将学员培训期间的表现、考试考核成绩报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后转用人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存档,作为今后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

  根据各接收单位实际参加进高校专项培训人数,培训经费总额每人不超过20000元,中央和省级财政每人补助12000元,剩余部分由单位承担。培训经费使用要严格遵守财政经费管理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