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省人社厅召开全省职称管理改革工作会议,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韩金峰在会上指出,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是职业发展的重要阶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抢占人才竞争制高点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理解和把握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进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重点在五个方面下功夫、见成效: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职称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匹配度
要按照国家部署,对现有职称系列进行调整,保持职称框架的动态稳定性和开放性。对现有未设置正高的系列,要按照“成熟一个、完善一个”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设置正高级职称,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同时,要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交叉评价、重复评价。
评价标准、方式“一刀切”,是专业技术人员长期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这次改革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评价重点,树立了鲜明的评价导向。
要探索更符合职业特点的评价标准,把品德放在首位,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对申报人员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进行综合评价。
要遵循各类人才成长的不同规律,分系列修订完善评价标准和条件。对科技、工程、教师、卫生等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要结合工作岗位特点,科学评价工作绩效。
同时,要分层分类合理设置论文条件。对研究属性不明显的应用型人才、基层人才,可以弱化论文要求,重点考察实践能力和业绩贡献。
三是创新评价机制,进一步提升职称评价的科学性
要着眼于解决评价方式单一、评价范围覆盖不全面、社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大力推进评价机制改革。
在评价方式上,要健全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根据不同类型专业技术人才的特点,可采用笔试、面试、考察、人机对话、论文盲评、教学测评等多种手段,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对参评人员专业水平、专业能力进行综合评价。申报高级职称的,要进行业务测试或面试答辩,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吸收异地评委或者实行异地评审,进一步增强评价的公信力。
在评价范围上,对非公领域、基层、事业单位离岗创业、“高精尖缺”、海外引进、外籍、港澳台等专业技术人才,要畅通评审通道,保障其应有的权利。对技能人才,要打通与专业技术人才之间的壁垒。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在职称社会化评审上,要积极探索,逐步形成“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新机制。
四是做好结合文章,进一步改革完善人事管理制度
要以职称制度改革为着力点,进一步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要坚持“以评促培”,发挥职称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导向作用,将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重要条件,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能力。
要坚持“以评促用”,根据评价结果合理使用人才,进一步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五是改进管理服务,持续推进职能转变
服务是人才工作的本质,也一直是工作的短板。职称制度改革要按照“于法周延、于事方便”的原则,处理好“放管服”的关系,进一步转变职能,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