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一个关乎你我的好消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又涨了!从2017年起,人均经费保障标准提高到50元。

  这已是山东连续第五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自200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启动以来,山东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标准连续提标,由2009年人均15元提高到2017年的人均50元。

  据了解,山东省财政将及时调整省级补助政策,提高对东、中、西部地区差别化补助标准,差额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截至目前,省财政已采取提前通知和预拨方式统筹下达省级补助资金21.2亿元,支持各地落实提标政策,确保城乡居民及时享受到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