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山东淄博和青岛接连传出楼市新政。爆三样(ID:sdbaosanyang)样哥注意到,如果说淄博要求同一人在同一楼盘买两套时,开发商需先申请报备,只是释放了严控“炒房”的政策趋势,青岛规定下证不满2年不能上市交易,则直接把炒房者套住。详细规定如下:

  青岛:房子下证两年后才能卖

  为进一步促进青岛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1。在本市范围内(六区四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2。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确定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应按照“认贷又认房”的要求严格执行。

  淄博:同一楼盘一次买2套以上的会有记录!

  1。同一项目同一买受人网签备案多于两套的,由开发企业提出申请向信息中心报备后方可网签。

  2。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楼盘表载明的预售价格销售商品房,网签备案价格可在预售价格10%(含10%)范围内上下波动,波动幅度超过10%的,需办理预售价格变更手续后再进行网签。

  (转载请注明来源并转载包括二维码在内的所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