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3月30日讯(记者 范金鑫)记者从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在全省“文化惠民、服务群众”13件实事中,省文化厅主要负责其中5件。现将主要情况介绍如下:

  扶持全省2000个省定贫困村建设综合性文化活动室

  根据国务院和我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文件精神,围绕精准扶持7005个省定贫困村文化建设任务,在去年扶持完成4200个贫困村的基础上,按照2017年完成80%的年度任务指标,今年继续扶持全省2000个省定贫困村建设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同时,支持10000个财力困难县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今年,将采取省、市、县分级负责的方式组织实施。为2000个省定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给予补助。市、县两级具体负责2000个省定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建设。省财政对财力困难县的10000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给予每个1万元的补助,用于设备购置和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根据时间安排,5月,省文化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确定综合性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补助名单;6月到11月,启动并全面推进工作实施,组织督导检查;12月,省文化厅对各市工作情况进行验收。

  为20个财政困难县(沂蒙革命老区)县级文化馆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

  为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基层文化建设,着力解决基层群众看戏难以及县级文化馆下乡演出搭台难、转点难的问题,今年为20个财政困难县(沂蒙革命老区县)文化馆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让基层群众享受更好的流动文化服务。省文化厅将会同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组织实施。

  此项工作按照年度计划有序推进。5月,将制定政府采购实施方案,确定配备的20个县级文化馆具体名单;6月到11月,全面启动并完成政府采购程序;12月,省里组织检查验收。

  继续扶持1000名 “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收徒传艺

  今年,全省文化部门将广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非遗”展演、传承活动,从中选出1000位热心“非遗”传承、成果显著的“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通过提供传习场所,给予传承人、民间艺人和学艺者传习活动补助或奖励等方式进行重点扶持。

  省文化厅将按照国家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20000元、6000元的标准要求,落实传习活动补助政策;组织开展山东省传统工艺振兴工程实施计划,组织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振兴传统工艺培训班等,主要面向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培训,提高传承人的传承能力和水平;各市、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师徒传承成果展演活动和非遗业务知识培训活动。

  根据计划安排,3月到4月上旬,各市上报实施方案和相关数据,省文化厅进行评估、反馈;4月中旬到9月,各市按照计划,组织实施扶持1000位“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收徒传艺相关活动;11月,完成扶持任务;12月,省里对活动开展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评估。

  为农村(社区)免费送戏10000场

  今年,我们将结合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工程,按照“阳光采购、政府买单、院团演出、群众受惠”的原则,继续为农村(社区)群众免费送戏10000场,引导各级各类文艺演出团体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演出,丰富活跃农村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在实施方式上,将以政府为主导,发挥各级财政引领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以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完成免费送戏任务。按照省、市、县分级负责的原则,省级财政负责落实省直院团演出补助,市、县两级分别负责本级院团及其它各类社会演出团体演出补贴,力争建立持续、稳定的保障机制。省里将统一调度督查,并将送戏下乡情况纳入对各市文化建设目标任务考核。

  今年4月,将制定实施方案,下发通知,对各市、各单位报送的送戏下乡计划汇总整理; 5月到10月,各级分别开展免费送戏演出活动;11月,基本完成送戏任务;12月,省文化厅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本年度活动开展情况、经费情况、群众反响等进行重点督查。

  为全省182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备多功能数字服务终端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馆藏产品数字化,为群众提供数字化服务,全面提升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今年为全省1826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配备兼具图书馆一卡通服务、数字图书下载、数字影音服务、数字听书服务等数字文化服务的内容定制、实时更新、远程查询、数据共享和统计分析等功能的一体化多屏共享数字终端。省文化厅将会同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组织实施。

  根据计划安排,4月到5月,制定政府采购实施方案;6月到11月,全面启动并完成政府采购程序;12月,省里组织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