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开展第九批山东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向农村教师倾斜,确保义务教育学段推荐人选,农村(乡镇及以下,不含县城驻地)教师比例不少于30%。
据介绍,此次评选范围包括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主要面向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以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不在教学岗位的人员均不在推荐范围。年龄计算均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通知明确,全省按1∶1.2的比例确定推荐名额。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含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师大体按1∶3∶3∶3的比例分布。校、园长须具有担任一线教师10年以上的经历。教研人员须具有在教学一线任教5年及以上的经历。同一学校(单位)推荐人选一般不超过2名。45岁以下(含45岁,下同)的教师应不少于推荐总数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