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记者从济南市文明办获悉,按照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程序,日前,中央文明办对2016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成绩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情况进行反馈。济南年度测评成绩为94.65分,继获得2015年年度测评省会(首府)提名城市第一名后,测评成绩再次位列第一。

  但是依据2015年正式实施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因发生政府一把手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济南2016年测评成绩扣罚5分,综合成绩位列省会(首府)提名城市第三名。按照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三年一总评,2015、2016年成绩分别占总评分15%和25%的原则,目前济南在省会(首府)提名城市中位居第二名。

  2016年12月,中央文明办依据《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16年版)》,对9个省会提名城市和114个地级提名城市(区)进行了年度测评。在对各参评城市创城电子档案进行网上审核的同时,国家测评组以暗访形式,对济南随机抽取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业大街、交通路口、社区乡镇、中小学校、广场公园、建筑工地、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政务大厅、景区、网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规划馆、医院、公交线路、出租车等公共场所、窗口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随机发放80份调查问卷对市民进行街访。实地考察结束后,测评组抽取10个不同类型社区,选择220户居民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掌握市民群众对济南市文明创建工作评价情况。

  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文明城市每三年为一个评选周期,这三个年度都要进行测评,年度测评的分数将纳入总成绩,因此,2017年将是是济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战决胜之年。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雅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