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办公楼,于欢及其母亲曾在这里被催款团伙控制、侮辱,最后酿出了血案。

  2014年和2015年,山东聊城女企业家苏银霞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价值70万的房产后,仍无法还清债务。

  2016年4月14日,11名催债人对苏银霞进行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长达一小时的凌辱后,当着她儿子于欢的面用极端手段污辱她。

  匆匆赶来的民警未能阻止这场羞辱,情急之中,于欢用水果刀乱刺,致4人受伤,其中一人失血过多休克死亡。死者杜志浩为涉黑组织成员,被指曾经在2015年撞死14岁女学生后逃逸。

  2016年12月15日,聊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于欢故意伤害一案。庭审中的争议点在于,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以及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目前,于欢已提出上诉。他的上诉代理人主张,在遭遇涉黑团伙令人发指的侮辱、警察出警后人身自由仍然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于欢的被迫还击至少属于防卫过当。(来自南方周末)

  精选评论

  四月蔷薇:这种事放谁身上都不能够忍,做儿子的是冲动但这反应才是正常的好吧。

  幺哥:母亲被凌辱在眼前。儿子奋力反抗救母。难道有错吗?这难道不叫自卫吗?试问法官大人,眼前被凌辱的是你亲妈。你作何感想?

  从善如流:民警没有责任吗?明知道事件会升级,还走开了。另外被刺者有撞死人逃逸,既然在民警面前大摇大摆,真是好一副警民合作的情景。自己母亲被侮辱,难道要他无动于衷,更何况面对的是11个人渣,估计法院的人也是从石头里蹦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