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了,问题也跟着来了

  “按照法律规定,起诉企业名称应该是按照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名称,即济南长清物资集团总公司,但是法院给他们寄传票时,他们却说公司名称不对。”周先生说,公司里的工作人员拿出公章,上面刻的是“济南市长清物资集团总公司”,据了解,这是根据2002年6月6日区政府发布的文件制作的。

  职工们聘请的代理律师表示,因为该公司公章和营业执照不符,导致有些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相关诉讼被迫中止。

  记者就此向长清物资集团总公司核实,工作人员称这是“一面之词”,并以“不清楚情况”为由拒绝透露更多内容。

  长清区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要求,企业公章应该与在工商部门注册营业执照的名字统一,但如果有政府文件,工商局无法强制统一。

  3月1日下午,记者联系到长清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无法答复。

  名称不符企业拒接法律文书

  济南长清物资集团总公司的职工们怎么也想不到,待岗一下子就待了20年,不仅一家人的生计成了问题,就连社保都要贷款来交。本想通过法律程序向单位讨个说法,却被公司公章上多出来的一个“市”字卡得死死的。

  职工联名向政府部门反映诉求

  企业的承诺迟迟没兑现

  在厂区一间破旧的房屋内,职工代表周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几乎每年都会找企业负责人索要说法,“合同没有终止,最起码得给我们生活费啊!”

  然而,任凭员工多年追问,企业方也没有给出具体的处理办法。

  已经退休的赵女士说,企业当初承诺会把社保的钱补上,可是迟迟没有兑现,“他们的理由就是公司效益不好。”

  老职工们听说,原长清县燃料销售中心这十七八亩的地要卖,这是职工们讨要工资和社保费用的最后希望。

  “现在应该有钱补给我们了。可是企业方却找了很多理由推辞。”周先生说。

  职工们将济南长清物资集团总公司告上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