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划,到2020年,全省将实现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700万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完全市民化。《山东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多种措施,来保证进城落户的农业人口既享受城镇待遇,又不会失去原有农业人口所享受的政策。

  农业转移人口存在较多顾虑,造成其在进城和返乡之间呈现进退两难的状态。据调查显示,51.7%的城镇外来务工人员为保留农村“三权”而不愿将户籍转入城镇,53.4%的农村居民因高房价而不愿落户城镇,50.3%的农村居民因担心城市生活成本高而不愿落户城镇,又有52.1%的农村居民因担心城镇就业机会少、收入不稳定,不愿进城落户。

  对此,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表示,针对这些问题和障碍,《规划》提出了提高就业质量和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多种措施,来鼓励农业人口市民化。

  记者发现,在针对进城落户的学生权益方面,《规划》提出,进城落户的农村学生,仍将继续享有农村专项招生优惠政策。而在农业人口进城落户上,《规划》也提出,要推行集体成员资格证明和户籍转移备案证书制度,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其他集体权益不变,给进城农民吃一颗“定心丸”。此外,《规划》还提出,要积极开展中小城市培育试点,将县城打造成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平台。

  (生活日报记者 高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