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想到那些事故现场,自己的心里就很不好受,电动车是方便,但它的安全性也确实令人担忧”,济南市中区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中队长张永胜无奈地告诉“民声连线”记者,到现在,他都没有同意妻子买电动车的要求,只因为“太危险”。

  大街上川流不息的摩托车、电动车。资料图,来源网络

  “现在大街上骑电动车的人越来越多,安全隐患也越来越大,更令人担忧的是,大多数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由于工作关系,张永胜经常接触事故现场。

  “去年仅南辛庄西路和国道104就发生两起事故”,谈及此,张永胜叹了口气,“原本电动车应该走辅道的,但骑车人没注意,行驶到机动车道上去了,一起因为货车盲区问题,一起因为醉驾,两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没了……”

  “还有一次是在党杨路,电动车主斜穿机动车道,由于事出突然,后面的汽车没刹住”,惨剧就这样发生。

  至于电动车安全隐患到底有多大?张永胜在他的“百姓提案”中写道:去年1-11月份发生的交通事故,从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来看,摩托车、电瓶车、货运车辆占的比重较大,安全隐患突出。根据统计,涉及摩托车、电瓶车发生死亡事故占总起数的33.64%,占死亡人数的33.12%。

  记者在查询资料时看到的一组数字更令人触目心惊。去年上半年济南交警通报显示,2013至2015年三年间,济南共发生涉及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共计7864起,共致10051人伤亡,其中死亡1216人,平均每天就至少1人在涉及摩托车电动车事故中不幸死亡,涉及两类车型的事故死亡人数占到三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总数的近5成。

  张永胜工作照。照片本人提供。

  “电动自行车事故高发,主要问题是不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其中80%的车辆都超标,车速快,质量不行,遇到情况刹不住,又没有声音,十分危险。”张永胜说,更令人担忧的是,还有很多企业在生产、销售这种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电动车,“与电动车数量的急剧增加相对,我们在管理上,相对滞后”。

  张永胜建议,“要在生产的源头上管好”,经信、工商、公安、质监、交通、商务等部门要联合起来加强车辆生产、销售、登记、检验、营运准入、报废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于非法生产改装机动车和非法生产低速电动车的问题,杜绝非法生产、改装车辆和超标车辆流向社会。同时,要加大对这些车辆的路面查缉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不止不让自己的妻子骑电动车,张永胜也建议市民不骑或少骑。如果骑车,首要的当然是“遵守交通规则”,要走辅道、不要斜穿马路;要骑慢点,注意查看周边路况;要戴头盔……最后,张永胜还特别叮嘱,骑电动车的市民朋友,“一定要穿亮点的衣服,反光或者发光的那种,这样比较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