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煤炭局 董以琦

  一年来,市煤炭局按照市委、市政府“一个定位、三个着力”和“十个新突破”总体部署要求,认真筹划,夯实责任,挂图作战,压茬推进,清洁煤炭推广工作取得可喜成果。截至目前,全市共推广配送清洁煤炭62万吨、节能环保炉具1.1万台。市煤炭局受邀赴国务院参事室汇报做法,省政府召开2次现场会推广淄博经验,淄博散煤治理走在了全省前列。

  一、领导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将推进煤炭清洁利用作为关系全局的重大任务来定位和谋划,主要领导每月组织召开生态淄博建设调度会和绿动力提升工程调度会,听取工作汇报。市政府成立了由两位副市长任组长、11个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煤炭清洁利用领导小组,市煤炭局牵头建立了联席会议、联动执法、考核问责等制度机制,形成了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为强化顶层设计,成立专门班子起草《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目前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人大第一次审议。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多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中国煤炭报、能源杂志、淄博日报和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宣传口号,录制快板书,印制宣传品,印发《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致全市煤炭经营企业的一封信》等,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联合共青团、妇联、文明办、文联等群团组织发起倡议,组织“清洁燃煤小记者在行动”、“报告文学作家煤炭行”采风活动,利用“新农村新生活”“舞动乡村”和文学刊物等特定平台开展宣传。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开展“送米送面不如送型煤兰炭”“送节能环保炉具就是送温暖”活动,为扶贫村赠送节能环保炉具35台、洁净型煤35吨。组织区县、企业开展型煤兰炭“赶大集”试烧,大喇叭一响,明白纸一发,横幅一拉,牌板一摆,炉子一点,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财政补贴,强力激励扶持。年初,市政府拿出8460万元专项补贴资金,强力推进清洁煤炭推广配送,其中6000万元补贴清洁煤炭推广、300万元补贴型煤生产线建设、660万元装备煤质快速检测系统。8月份,由于煤炭价格的大幅上涨,市政府又追加1500万元补贴资金,各区县也配套了11461万元补贴资金,有力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另外,企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投入2700万元建设了3条型煤生产线,投入2075万元进行储煤场地封闭化改造。

  四、多方协调,保障煤炭供给。积极为型煤生产加工、兰炭经营配送和节能炉具生产企业牵线搭桥,先后与陕西榆林能源局、神华集团、宁煤集团、济南铁路运贸集团、淄矿集团等开展战略合作,畅通供应渠道,确保清洁煤炭供给。为解决型煤兰炭价格大幅上涨致使供应紧张问题,10月份与晋煤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优质无烟煤纳入政府财政补贴范围,保障了我市清洁煤炭供应。

  五、打“非”治“违”,整顿市场秩序。为强化散煤治理、保障清洁煤炭推广任务完成,组织公安、环保、煤炭、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开展3轮全市散煤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截至11月底,对全市88个镇办进行了无缝隙执法检查,出动车辆161辆次、执法人员769人次,市、区两级共抽检煤样2600余份,约谈煤质不合格企业82家,行政处罚10家,取缔非法煤场136处,为清洁煤炭推广腾出了市场空间。

  2017年,市煤炭局将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态淄博建设决策部署,以铁的决心、铁的担当、铁的手腕,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为生态淄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抓好《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管条例》的宣贯工作,力争第一季度通过市人大审议并正式出台,制定实施意见及配套措施,加强教育培训,动员各方力量进行全方位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严格煤炭质量监管,制定发布2017年煤炭质量指标要求,建立联合执法常态机制,严厉打击劣质散煤经营使用行为,规范煤质检测流程,加强人员培训,定期分析煤炭质量,提升煤炭质量监管水平,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煤质快速检测规范化、煤质抽检全覆盖。三是加强散煤综合治理,大力推广洁净型煤、兰炭、优质无烟块等清洁煤炭,推动配套节能环保炉具,督促区县抓好配送企业招投标,健全完善区县、镇办、村居三级供应配送体系,力争在2016年基础上再上新台阶。四是按照绿动力指挥部要求抓好煤场封闭化改造,制定推进工作方案,通过典型带动、分类实施的方式,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