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0日讯(记者 韩笑 通讯员 孔进)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山东省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示范推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着重加大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超级电容纯电动公交车的补贴力度,所有市、县(区)全部纳入补贴范围。
据了解,新办法出台以前,购置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超级电容纯电动公交车只享受国家补贴,没有省级补贴。此次新办法规定,公交企业购置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在获得国家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将按照最高不超过国家补贴的60%再给予省级补贴,购置一辆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最高可获补20万元。
根据目前市场上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和传统动力城市公交车售价来看,我省财政补贴新政实施后,已基本抹平了新能源城市公交车与传统动力公交车的购车成本差价。比如,购置一辆10米以上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的市场价大约是70-75万元,购置一辆传统动力公交车的市场价大约是40-45万元,根据新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购置一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可获得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补贴。也就是说,公交企业只需花费30-35万元就可以购置一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比购置一辆传统动力公交车便宜大约10-15万元。
新办法有效期为2年,这将鼓励公交运营企业尽快多购置节能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加快节能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推广普及,同时,将有效缓解我省能源和环境压力。新办法将以前只有全省各市(不含青岛,下同)本级享受补贴政策,扩展至现如今全省所有市、县(区)都享受补贴政策,推动形成以新能源城市公交车为主的城乡公共交通服务网络。
“从16日起,新的补贴政策就开始实行了。凡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各市、县(区)新购置的三类新能源公交车都可以进行购置补贴申请。”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相关负责人郭伟告诉记者。
同时,新办法明确,除对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超级电容纯电动公交车给予补贴外,还充分考虑到山东实际,继续对全省各市本级公共交通企业和单位购买使用单价20万元及以上车型的天然气城市公交车给予3万元/辆省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