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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交警实名曝光今年首批醉驾司机

2018年01月18日 14:12 牡丹晚报 

  昨日,菏泽交警部门对今年首批13名醉酒驾驶者进行实名曝光。

  随着交警部门对酒驾行为的严查、严罚,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呈逐年递减趋势,但少数人对酒驾仍然心存侥幸,置法律和安全于不顾,致使涉酒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了警示社会,市交警支队将查处的酒后驾驶违法驾驶人实名通报。这次通报的13名醉酒驾驶者分别是:张国华、陈进锁、韩平战、杨保民、冯长果、刘涛、张文灿、王慧、祝旭、张鲁、丁诗杰、丁鹤、孙洪军。他们当中年龄最小的25岁,最大的50岁,驾驶证均已被吊销。

  根据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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