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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城河禁泳 处罚要动真格吗   两年21人在护城河溺亡,游泳者逼停游船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暑假即将来临,护城河游泳客流又将暴增,严峻的安全形势引发关注。昨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园林绿化局联合发出通告,四部门近期将对护城河及相关区域11类不文明行为展开整治。
  济南的护城河是济南的一道风景线。河中流淌的是泉水,岸边种着依依柳树,无论春夏都是济南的一张靓丽名片。护城河禁泳,岂可一禁了之?[详情] 

  一辩@王军:近日和朋友聊起护城河游泳一事,一朋友说:下河游泳不是传统,过去除了“半大末子”在黑虎泉等一些地方扎猛子,大人根本不下水。扎猛子的地方,除了黑虎泉、王府池子、东流水、大明湖、还有西护城河周公祠街虹桥处。护城河其他地方因常年淤积,水浅、也不干净,并没人游泳。自护城河通航后,水质越来越好,游泳的才越来越多,所以辩解下河游泳是济南人的传统那是瞎掰。随便下河游泳的习惯该改改,毕竟这不是正规的游泳场所。一不安全,二不雅观。而在护城河边抹肥皂洗澡,洗衣服涮拖把,这是污染河水触犯公德了。
  二辩@张庆金:一些人的行为侵犯了别人共享洁净泉水的权利。那些人不是在亲水,而是在泉水里留下丑陋。禁止在护城河及周边区域游泳、洗涮等不文明行为很有必要。对屡劝不改的,应进行适当处罚。
  三辩@赵鹏:19日央视《焦点访谈》播出了济南泉水内野游现象,令人汗颜。泉水是济南独一无二的名片,济南人理应给这张名片添彩,而不是抹黑。针对护城河野游只靠劝阻收效甚微,不使用重典难以根治。
  四辩@刘建国:护城河成“泳池”,损害了济南的形象,对不文明行为,应禁止并进行处罚。但护城河游泳的多,也暴露了公共泳池短缺的现实。在济南,公共实惠的泳池屈指可数。因此,在对护城河畔的不文明现象处罚的同时,还得加大公共泳池的建设力度。[详情]

  一辩@林毅:在护城河野泳的主要是冬泳协会、附近居民、外来务工人员。这部分人一是多年养成习惯,二是收入低、没条件到游泳馆游泳。假如环城公园周边多几处免费泉水浴场,恐怕没几个人会厚着脸皮到泉池里游泳。野泳者多为晚上或早上出没,执法者时间上就跟不上。再说野泳者多的时候上千人,怎么处罚得过来?
  二辩@崔屹:济南虽有泉水浴场,但场地太小,远未满足诉求,一味指责护城河游泳不道德是片面的。不如利用济南的泉水优势、多增开几个规范的泉水浴场,既能满足市民天热游泳的简单诉求,还能加深市民对泉水的感情,让爱泉护泉更有群众基础。能泉水浴的城市有几个?做大泉水浴泉水游,将其打造成吸引外地游客来济南旅游的新名片,何尝不是一道新景观?
  三辩@俞夏:在护城河及周边区域游泳等行为虽应予以制止,但简单地一禁了之,很难取得预期效果。有关部门应注意到在护城河周边开设的泉水浴场偏小且管理上比较僵化等问题,可否考虑扩大规模、放宽限制。
  四辩@王婷:对在护城河内游泳洗澡等不文明行为进行规劝管理是必要的,但绝不能以罚代管。也许短时间内,通过严厉处罚可以减少这些不文明现象,但一旦风头过去,这些行为又会卷土重来。相关部门应早日选址建设新的泉水浴场或亲泉游泳的地方,让市民在安全、卫生、文明的前提下充分享受与泉相伴的乐趣。[详情]

  @问你要颗糖:神经病吧?!没来过济南瞎bb什么?我们的泉从泉眼里出来汇聚流淌成护城河!济南人在济南护城河里游泳有什么不妥吗?哪里破坏自然?影响市容?泉养人人养泉这是多少年祖祖辈辈休养生息的最佳方式!喝水泉眼接!没常识的人才会觉得脏!先自己科普下泉水的概念吧!各应,该管的不管弄个泉子在这冲数!
  @鑫一钧Doria:泉城济南,上焦点访谈啦,真“出名”! 明明有免费浴场,偏偏跑黑虎泉 护城河里游泳,不赖网友说没素质,罚的轻。游泳够差劲的了,还在里面洗澡刷牙,污染泉水不说,当着来来往往的居民,不嫌害羞不嫌丢人麽
  @Ms孟二:在护城河里洗澡/游泳是老济南人泉边生活的一部分。虽然现在看起来不好看不美观不文明,但是确实是好多年以来大家都这样的。就好像江边的人去江里游泳,海边的人去海里游泳一样的道理。所以堵不如疏,泉边多设立几个游泳池,再禁止野游(确实很不好看,不知道他们怎么好意思下水的)或许会好的。
  @山中颠人:刚看完新闻,探讨济南治理露天烧烤、禁止在护城河游泳和禁止摩的为什么会屡禁不止,呵呵,我其实吧,看完后就想说两句话:第一是媒体的立场问题,媒体的立场很像是晋时那位说出“何不食肉糜”的晋惠帝,至于怎么像,我就不说了。第二,大禹治水在疏不在堵啊。。
  @青木瓜味道:在马路牙子上跳广场舞和在护城河里游泳一样,都是不文明行为。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生活的基本需求被漠视,所以才有马路牙子广场舞,护城河里游泳。当用高高在上的公权力扼杀底层百姓基本生活需求时,却没有给出解决之道,事实就是这样。
  @大漠胡杨2277:【有感而发】今日,济南市将护城河游泳与在此洗澡、洗衣等一并列为不文明行为。对此观点和这种一禁了之的做法,不尽赞同。偶认为护城河游泳不但不属于不文明行为,恰恰是泉城济南一道独特的亮丽风景。整治游泳应疏导结合,规定合适的时间段,以满足游泳爱好者和广大市民亲水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