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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城河禁泳处罚要不要动真格

A-A+2014年6月23日13:54齐鲁晚报评论

  阵容:王军 张庆金 赵鹏 刘建国

  本是不文明,别拿传统说事

  一辩@王军:近日和朋友聊起护城河游泳一事,一朋友说:下河游泳不是传统,过去除了“半大末子”在黑虎泉等一些地方扎猛子,大人根本不下水。扎猛子的地方,除了黑虎泉、王府池子、东流水、大明湖、还有西护城河周公祠街虹桥处。护城河其他地方因常年淤积,水浅、也不干净,并没人游泳。自护城河通航后,水质越来越好,游泳的才越来越多,所以辩解下河游泳是济南人的传统那是瞎掰。随便下河游泳的习惯该改改,毕竟这不是正规的游泳场所。一不安全,二不雅观。而在护城河边抹肥皂洗澡,洗衣服涮拖把,这是污染河水触犯公德了。

  二辩@张庆金:一些人的行为侵犯了别人共享洁净泉水的权利。那些人不是在亲水,而是在泉水里留下丑陋。禁止在护城河及周边区域游泳、洗涮等不文明行为很有必要。对屡劝不改的,应进行适当处罚。

  三辩@赵鹏:19日央视《焦点访谈》播出了济南泉水内野游现象,令人汗颜。泉水是济南独一无二的名片,济南人理应给这张名片添彩,而不是抹黑。针对护城河野游只靠劝阻收效甚微,不使用重典难以根治。

  四辩@刘建国:护城河成“泳池”,损害了济南的形象,对不文明行为,应禁止并进行处罚。但护城河游泳的多,也暴露了公共泳池短缺的现实。在济南,公共实惠的泳池屈指可数。因此,在对护城河畔的不文明现象处罚的同时,还得加大公共泳池的建设力度。

  阵容:林毅 崔屹 俞夏 王婷

  仅靠处罚难以禁绝野泳

  一辩@林毅:在护城河野泳的主要是冬泳协会、附近居民、外来务工人员。这部分人一是多年养成习惯,二是收入低、没条件到游泳馆游泳。假如环城公园周边多几处免费泉水浴场,恐怕没几个人会厚着脸皮到泉池里游泳。野泳者多为晚上或早上出没,执法者时间上就跟不上。再说野泳者多的时候上千人,怎么处罚得过来?

  二辩@崔屹:济南虽有泉水浴场,但场地太小,远未满足诉求,一味指责护城河游泳不道德是片面的。不如利用济南的泉水优势、多增开几个规范的泉水浴场,既能满足市民天热游泳的简单诉求,还能加深市民对泉水的感情,让爱泉护泉更有群众基础。能泉水浴的城市有几个?做大泉水浴泉水游,将其打造成吸引外地游客来济南旅游的新名片,何尝不是一道新景观?

  三辩@俞夏:在护城河及周边区域游泳等行为虽应予以制止,但简单地一禁了之,很难取得预期效果。有关部门应注意到在护城河周边开设的泉水浴场偏小且管理上比较僵化等问题,可否考虑扩大规模、放宽限制。

  四辩@王婷:对在护城河内游泳洗澡等不文明行为进行规劝管理是必要的,但绝不能以罚代管。也许短时间内,通过严厉处罚可以减少这些不文明现象,但一旦风头过去,这些行为又会卷土重来。相关部门应早日选址建设新的泉水浴场或亲泉游泳的地方,让市民在安全、卫生、文明的前提下充分享受与泉相伴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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