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林家政卡里还剩3366元,6月初忽然就告诉我到期了,继续使用需再交1634元,否则卡将不再续用。”近日胡女士向本报反映,办卡时德林家政承诺没有使用时间限制。对此,德林家政表示,“持卡须知上已写明使用期限,伴随人工费上涨,卡到期后就需要再加差价。”
2012年1月,胡女士花费5000元购买了一张德林家政服务卡,“办卡时工作人员说不限制使用时间,单次使用后将相应小时扣除即可。”2013年6月,德林家政告知胡女士卡将到期,不续费剩余卡费不予退还。为了不损失卡内剩余费用,胡女士补交1634元,“补齐了5000元,家政卡使用年限延长两年。”胡女士认为,当初办卡时,德林家政没有告知使用期限,是在“故意隐瞒”用卡时间。“德林家政卡共251个小时服务时间,每小时算下来15.3元左右。6月初,德林家政工作人员告知,由于目前人工费上涨,要执行当前家政服务新价格每小时19元,必须办新卡再享受家政服务,即补齐5000元卡费。”胡女士表示,办卡初期,卡费已经全额交齐,并未被告知后期涨价需另办新卡。
6月19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德林家政,“5000元251个小时,因为按照时间多少收费,人工费等价格上涨对已经购买的服务时间没有影响。”当问起使用年限时,该接线员表示,“没有使用年限,用完为止。”
随后针对胡女士质疑,记者再次致电德林家政,工作人员表示,“持卡须知上已经注明使用期限,如果到期没有用完,不能退还现金,只能将剩余的卡费按照35元每小时价格兑换成优惠券。”胡女士表示,德林家政前后表述不一致,并且与事实不符,涉嫌价格欺诈及故意隐瞒使用期限。
记者亲历德林家政说法前后不一
第一次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咨询,德林家政工作人员称,“没有使用年限,用完为止。”
第二次
记者亮明身份致电咨询,德林家政工作人员称,“持卡须知上已经注明使用期限,如果到期没有用完,不能退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