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获悉,10月份,全省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7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7.7%;PM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13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4%;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0.9%;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6.1%;“蓝天白云,繁星闪烁”(能见度≥10公里)天数平均13.9天,同比增加了1.3天。
10月份,“蓝繁”天数最多的是烟台和威海,为28天;最少的是聊城,为3天。17市4项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指标同比普遍改善,仅威海市二氧化氮浓度持平、PM10浓度恶化,但该市4项指标的绝对值仍均为全省最好;其余各市各指标均呈不同程度改善。其中,PM2.5改善幅度最大的是济宁,为48.1%;PM10改善幅度最大的城市是聊城,为37%;二氧化硫改善幅度最大的是菏泽,为44%;二氧化氮改善幅度最大的是莱芜,为33.8%。
据省环保厅分析,10月份空气质量改善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是我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作用逐步显现,在标准的引导下,工业治污项目加快推进,工业企业SO2、NOx、烟(粉)尘平均浓度同比降低;各市各部门围绕改善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市级综合指挥部或大气办综合协调,督导调度,联防联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取得积极进展;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成效显著,已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同时,环境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于涉及大气污染的重大或突出问题,由省环保厅直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