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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一次性砍掉13万“协调机构”

A-A+2014年10月23日08:56工人日报评论

  原标题:“领导挂帅”频现的背后,是无奈还是无能?

  命名五花八门——领导小组、协调小组、委员会、指挥部、办公室;时间自主掌控——常设型、阶段型、临时型;涵盖行业广泛——足疗保健、铲除豚草、西瓜办、馒头办、生猪办……

  地方层面到底有多少个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全国一次性减少13万余个。“协调机构”过多、过滥,令人瞠目的数据背后,是对“机构法定”原则淡漠。打着“协同作战”的牌子,挂着“一把手”的旗子,喊着“提高效率”的号子,“领导小组”层出不穷的现象背后,到底是无奈还是无能?

  斩“文山会海”根源 全国砍掉13万“协调机构”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一些省区减少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成效显著”,仅湖南减少1.3万余个,江苏、内蒙古分别减少8472个和8081个。

  面对重要棘手的临时性任务或突发事件,工作难以分解到单一机构,需要更高级别的领导“挂帅协调”、联合攻关,这本是提高行政效率的做法。可近年来,各种领导小组“扎堆”,着实成为公共行政管理的头疼事。

  协调办公室、指挥部、委员会……这些机构名目繁多,涉及行业更五花八门:陕西省某市多年前甚至曾成立“推广足疗保健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立之初就广受争议,最终销声匿迹。更别说曾引发讨论热潮的馒头办、西瓜办、“禁止午间饮酒办公室”,“奇葩”频现。

  遇事先开会,开会先成立“小组”。业内人士介绍,领导小组的设置,地方政府掌握的灵活性更大,甚至有时只需发个通知就可成立,在一些突发性事件上,几乎成为应急的“万能钥匙”。

  一些领导小组为了指向“明确”、功能“精准”,命名长也成常见现象,部分长达几十字的机构甚至被网友吐槽“章都刻不下”。例如,“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神农溪旅游景区国家5A级新旅游项目开发区景区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景区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称,超过60个字。

  其实针对性的清理已非首次。安徽亳州早年就一次性撤销109个市级“领导小组”,被称作挖掉“文山”之根,截断“会海”之源,可是近年来一些新的领导小组又“雨后春笋”般重来。

  打着“协同作战”的牌 干着“开会发文”的事

  打着“协同作战”的牌子,挂着“一把手”的旗子,喊着“减少层级、提高效率”的号子,一些“领导小组”本意是为了就某项专门性的工作进行“协调”,却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异化为公共权力的又一次“推诿”。

  ——“一把手”身兼数职,“三头六臂”忙开会?搜索即可发现,各类“领导小组”,动辄都是市长、副市长等领导亲自挂帅,担任组长或副组长。

  2012年,山东滨州曾一口气公布了19个议事协调机构的领导名单,涉及节能减排、国土建设多个行业,可“一把手”都是当地市委主要领导。这还不是最忙的,2009年,东部省份一县委副书记被安排担任近40个领导小组的组长。

  “牵头部门‘兼职搞副业’,成员单位‘心不在焉’,会议通常是带个本子‘点人头’。”河南一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坦言,本来日常就能解决,却需要领导小组讨论。出台一项规定,十几个单位会签,时间就更难控制了。

  ——一年难见一次协调,成为“空壳机构”?上马虽容易,领导大笔一挥即可成立,但一些小组在成立后却陷入“沉睡”,成为“僵尸机构”,清理仍非常困难。例如,2013年辽宁省撤销了“省防治非典指挥部”,而此时距离“非典”已有十年。

  “一些地方政府,对自身到底设了多少个领导小组都说不清楚。”南开大学讲师周望说,实际上许多领导小组都是“纸上机构”。从发文件成立,到发文件撤销,期间可能从未正式“领导”或“协调”过。

  ——“红头文件”搞创收,沦为行业“钱袋子”?由于指向性明确,一些领导小组为了完成自己的任务,甚至下发文件,成为乱摊派、乱收费的“护身符”。

  陕西咸阳曾大力推广“足疗”保健项目,为此专门成立“推广足疗保健工作领导小组”,市领导挂帅亲任“小组长”,下发红头文件严禁公安进入检查,要求执法行动必须由总工会牵头;2009年,湖北公安县卷烟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曾下发文件,规定行政机关的“用烟考核”任务。

  “协调”事倍功半职责不清 “人随事走”需纳入法治

  “虽然不少领导小组成员兼职,但却容易造成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扯皮多,降低行政效率。”周望说,“协调”事倍功半,暴露出权力运行混乱、职责不清。

  没有领导挂帅,就是对事情不重视;协调部门不多,就难以解决问题……上海交通大学行政管理系教授樊博认为,“有领导好办事”的惯性思维,短期看是重视,长期看会形成“懒政”惯性,结果是“不发文不研究,不开会不落实”。

  随着一系列简政放权政策的展开,地方层面“领导小组”乱象得到了初步整治。但“割肉式”治理难完全挤出水分,还需要从“法治”入手,专家认为,“机构法定”是原则,亟须出台相关规定,避免设置“随意化”。

  樊博认为,现代政府是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涉及比较复杂或重大、跨区域的问题可设立相关“协调机构”,其他要慎之,防止冗员。部门若都守土有责、尽心尽责,就无需成立徒有虚名的“领导小组”。要坚决精简,真正做到“权随事设、责随事定、人随事走”。(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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