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9月24日讯(记者刘锦怡 张雯婷)上午10时,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财政厅负责同志介绍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会上,山东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陈祥志介绍了为何有些单位政府采购效率慢,并提出了山东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方法。
![9月24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陈祥志介绍山东省政府采购工作基本情况。(齐鲁网记者 张雯婷 摄) 9月24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陈祥志介绍山东省政府采购工作基本情况。(齐鲁网记者 张雯婷 摄)](http://shandong.sinaimg.cn/2014/0924/U10485P1333DT20140924114216.jpg)
![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陈祥志介绍山东省政府采购工作基本情况。(齐鲁网记者 张雯婷 摄) 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陈祥志介绍山东省政府采购工作基本情况。(齐鲁网记者 张雯婷 摄)](http://shandong.sinaimg.cn/2014/0924/U10485P1333DT20140924114231.jpg)
据记者了解,《政府采购法》对各种政府采购方式的流程都作了明确规定。以公开招标为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加上单位需求论证、标书制作、中标公示等,在没有供应商质疑投诉的情况下,最快也要1个多月的时间才能完成采购。这是法定程序,目的是为了实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和公正,所以环节不能少,时间不能压。但这些也确实显得环节多、时间长、效率低。
发布会上,山东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陈祥志表示,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山东省注重更新观念、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抓大放小,多措并举。例如,2013年初,山东省就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意见》,从机制、制度、服务等9个方面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特别是今年实行的直通车和预采购制度,压缩采购环节,加快采购进程,明显提升了采购效率。仅直通车制度的实施,就可缩短采购周期一个月以上。预采购制度的实施,最长可提前采购时间三个多月。在此基础上,今年1-8月份,山东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累计107.2亿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比重达到82%,高于去年同期5.1个百分点。
同时,陈祥志表示,在日常工作中,山东省建立了限时审批制度,对于预算单位的申请事项,严格控制审核时限,提出了具体的办结期限要求,为采购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山东省审计厅审计报告统计,2013年省财政厅审核政府采购计划6168条,平均审核时间不足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