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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A-A+2014年8月28日07:37大众网评论

  大众网莱芜8月27日讯(记者 王鹏)近日,中共莱芜市纪委、莱芜市监察局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一、市地税局钢城分局机关党委工作人员刘爱国网上看股票。2014年7月28日上午,刘爱国上班时间网上看股票。市地税局钢城分局给予刘爱国行政警告处分;钢城分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杨君济负有领导责任,该局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二、电信莱芜分公司网运部劳务制员工张雪莲网上QQ聊天。2014年8月6日上午,上班时间张雪莲网上QQ聊天。电信莱芜分公司给予张雪莲待岗两个月时间处理,待岗期间只发放固定工资(500元);电信莱芜分公司网运部主任贾立负有领导责任,该公司给予本系统内通报批评,扣罚其8月份绩效工资,取消本年度评优树先资格。

  三、莱城区环保局环境科学研究所聘用人员陈成网上看视频。2014年7月31日上午,陈成上班时间看视频。莱城区环保局给予陈成辞退处理,环保局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吴修宏负有领导责任,该局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四、钢城区辛庄镇八一希望小学副校长池振田借孙子出生接受教师职工恭贺礼金。2014年5月5日池振田的孙子出生后,总务处主任田荣海牵头通知该校教师职工参加恭贺,池振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教师职工恭贺礼金。钢城区辛庄镇党委给予池振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田荣海作出深刻检查。

  通报要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严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持之以恒地巩固治理成果,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烟酒、花卉等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子女升学、婚丧嫁娶、生小孩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确保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对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顶风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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