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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巡视组:公安厅公车使用公务消费仍存违规现象

A-A+2014年8月23日10:02山东商报评论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杨芳)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5月5日至7月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公安厅进行了巡视。8月1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钟少林,副组长、巡视专员刘志青向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徐珠宝反馈了巡视情况。同日,钟少林代表巡视组向省公安厅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徐珠宝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钟少林代表巡视组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厅党委、纪委要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进行研究,制订具体措施,并落实到位。二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四是科学划分事权。基层能办的事,放手让基层办。基层需要帮助指导的事,认真提供帮助指导。尽量减少考核项目,减轻基层负担。

  巡视中,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厅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尚有差距,厅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查处内部腐败案件力度不够;

  ●在执法办案和公安行政管理过程中,有些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存在以权谋私的问题。

  ●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方面,改进会风文风不到位,会议、文件仍然偏多,考核过多;公车使用、公务消费仍存在违规现象;

  ●化解信访问题工作力度不够,一些积案、陈案长期得不到解决;有的基层单位清理超标准办公用房工作不力。

  ●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厅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发挥和调动非领导职务干部积极性的机制有待改进;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偏少,特殊专业高端人才缺乏;

  ●市级以下干警提前离岗人员多,协勤管理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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