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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中心医院高青院区公款吃喝被调查 院长受处分

A-A+2014年8月22日16:05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济南8月22日讯(记者 蔡晓彤)近日,淄博市纪委对市中心医院高青院区公款吃喝、挥霍浪费等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责成市卫计委党委按照规定程序给予院长陈作忠党内警告处分。

  对此,淄博市纪委发出通报,要求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汲取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加大中秋、国庆期间明察暗访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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