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部署民营经济发展 走出家族式、作坊式小天地
齐鲁网济南7月25日讯(记者 殷明姝 张雯婷) 25日下午3时,山东省人民政府举行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李娥通报山东省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等内容。
新闻发言人李娥在发布会上披露,7月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深入分析了民营经济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了进一步繁荣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还将出台《关于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重点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山东重大项目
坚持"四个并举"、做到"五个着力",充分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和创造力。在工作思路上坚持"四个并举":一要坚持发展大中小微企业并举,既要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做大做强,又要优选扶持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努力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的良好发展格局;二要坚持一、二、三次产业并举,按照"稳定优化一产、主攻调整二产、提升扩展三产"的思路,优化投资结构;三要坚持吸引外来投资和促进本地企业并举,在谋划吸引外来投资的同时,满腔热情地帮助本地民营企业破解发展瓶颈;四要坚持发挥国企优势和挖掘民企潜力并举,鼓励支持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山东重大项目,努力把"短板"补齐、做长。
在工作推进上做到"五个着力":一要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审批事项,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清除所有制歧视;二要着力提升服务水平,改进和完善中介服务;三要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消除体制性障碍和隐形壁垒,形成重商、安商、扶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四要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走出"家族式"、"作坊式"管理的狭小天地;五要着力扩大开放合作,充分把握承办全国工商联执委会暨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家助推山东转调创投资洽谈会的机遇,搞好专业化对接,使更多更好的投资项目在山东落地生根。
支持民企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
突出"十个重点",努力营造国内领先营商环境。一要改善市场准入条件。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准"原则,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对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实行同等待遇。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保障性住房、金融服务等领域,进入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允许民营企业跨地区自主选择与审批有关的中介服务,各级部门在审批中不得指定中介机构从事评估、认证等服务。二要大力发展小微企业。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形成具备政策咨询、人员培训、融资担保、法律援助、商务服务等多种功能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小微企业采取钟点工、半日工、兼职工、临时工等灵活用工方式,鼓励个人灵活就业。大力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鼓励支持自然人通过网络实现创业。
三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民营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等方式,参与省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在能源、交通、环境、卫生、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积极探索公私合作(PPP)模式。支持民营企业全面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四要改善金融服务。制定和完善民营中小企业信贷扶持政策,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更多优秀民营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以及海外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大力发展私募市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探索成立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非公有制银行,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