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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7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亟待治理

A-A+2014年6月13日07:59大众网评论

  大众网济南6月12日讯(记者 于潇潇)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水利厅、省法制办负责同志介绍《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有关情况。大众网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全省仍有2.7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亟待治理,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于2014年5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水土保持关系生态安全、粮食安全、防洪安全,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发布会上,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春田介绍。

  李春田说,山东一直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早在1992年就颁布实施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该《办法》实施以来,山东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已由6.35万平方公里减至2.7万平方公里,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农业生产条件和人居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加快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需求的不断提升,水土保持工作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李春田说,首先,山东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十分艰巨。目前全省仍有2.7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亟待治理,而各地重视程度、治理速度和投资强度明显滞后,而相关规划统筹力度不够,削弱了规划执行的权威性、严肃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李春田说,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生产建设活动日趋增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较低,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够好,对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我省引黄地区土地沙化严重,直接影响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强化黄泛区风沙治理尤为紧迫”,李春田说,这也是山东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同时,山东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和监督措施不够完善,无法满足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需要。

  “针对我省仍有2.7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亟待治理的严峻现实,《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职责,要求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并安排专项资金保障任务落实。”李春田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县级人民政府的责任,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强化措施,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明确水土流失治理期限,限期完成治理任务。

  “水土保持工作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也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参与”,李春田介绍,为此《条例》确立了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原则,并明确了财政补贴、以奖代补、技术培训等具体措施,以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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