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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停车卸货场全程监控 严禁收检测和停车费

A-A+2014年5月21日11:20大众网评论

  大众网济南5月21日讯(见习记者 王宗阳)5月17日,央视播出山东部分地区存在交通治超执法工作中存在执法不规范等问题。随后山东交通厅立即展开调查,并对涉事人员及单位做了严肃处理:重点打击“车托”,并重申对全省治超执法机构租用的社会停车场,严禁收取停车费、检测费,对违法收取停车费、不按规定卸货的各涉事停车场停业整顿或停用;

  19日,通运输厅召开全省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改视频会议,对下步治超执法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决定自即日起,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公路治超执法专项集中整改。将突出公路治超执法专项集中整顿的关键环节——在治超检测站5公里以内不得租用社会停车卸货场。社会停车卸货场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执法部门方可租用,并签订租用合同;对正在使用的社会停车卸货场进行清理,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停止使用。停车卸货场要在卸货区、检测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检测、卸货、复查过程全程录像,不得向业户收取检测费和停车费。发现违规收费的停车卸货场要解除合同、停止使用,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社会停车卸货场协助违法业户弄虚作假、作伪证欺骗执法机关的行为,要坚决进行治理,按照妨碍执行公务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对“车托”带车也将干扰执法,将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配合公安机关实施专项打击。治超执法人员要对卸货消除违法行为进行全程监管,在复检单据、照片上签字确认,严防处罚和卸货“两张皮”。凡经查实的治超执法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者让亲友参与对非法超限运输实施卸载活动的,放纵社会停车卸货场人员参与治超执法的,以及因对停车卸货场监管不到位,导致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违规放行的,对执法单位一律暂停执法资格进行学习整顿,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而未来对经查实的治超违法违纪单位和人员,一律给予严肃处理:对压案不查、避重就轻、屡教不改等严重失职、渎职行为,一律进行全省通报批评,停止其上路执法资格,进行学习整顿。同时,并在评优评奖时实施“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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