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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一被查封培训机构擅撕封条营业 存重大安全隐患

A-A+2014年5月9日17:04齐鲁网评论

  淄博齐鲁网5月8日讯 (记者 王晓娜)前段时间,本网以《淄博:培训机构隐患多被查封 "出国"老板一秒现身》为题,报道了某培训机构存在安全隐患被淄博消防依法查封,获得广泛关注。近日,该培训机构的一名工作人员竟擅自撕毁封条继续营业,该违法嫌疑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

5月4日 存在安全隐患的某培训机构被依法查封5月4日 存在安全隐患的某培训机构被依法查封
擅自撕毁消防封条的男子(中)被依法拘留擅自撕毁消防封条的男子(中)被依法拘留

  5月4日下午,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张店大队的检查人员来到了张店区尚美第三城中的一家美术培训机构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存在无消防手续、逃生楼梯不足、消防通道内堆放杂物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防人员对这家美术培训机构依法进行了查封。

  然而,消防检查人员在后续检查时发现,该美术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竟然无视相关法规,在未整改火灾隐患、未申请解除临时查封的情况下,擅自将封条撕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5月7日,消防检查人员会同张店区西六路派出所民警依法将撕掉封条的行为人执行行政拘留10天。

  本网提醒广大市民,遵守相关法律,勿擅自撕毁消防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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