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山东资讯>正文

济南一男子嫌邻居吵闹纵火烧房 已被刑事拘留

A-A+2014年5月7日16:58山东商报评论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于腾腾)仅仅因为嫌邻居家里吵闹,历城区仲宫一男子竟然在凌晨2点一把火烧了人家里的仓库。近日,犯罪嫌疑人韩某某被警方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

  4月下旬一天凌晨3时许,历城区仲宫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仲宫镇某村村民王某某(49岁,仲宫镇)家中失火,一间房屋和一辆白色微型小货车被烧毁。当晚,同村村民王某家中一间杂物间也着火,一些棉被和杂物被点燃。民警接报警后立即出警,并迅速展开调查。分局刑警、消防部门协同仲宫派出所展开初步调查,经现场勘察:王某某家在该村西头,被烧毁房屋面积有20余平方米,里面有白色微型小货车一辆,电动自行车一辆,部分物品均放在屋中。现场屋顶、货车、电动车及其他物品均已烧毁,现场遗留有两根断裂的钢锯锯条。消防部门勘察现场后,确认了起火点。

  随后,民警在村中走访调查,据周围群众反映,近期发生了多起火灾,都是焚烧垃圾和玉米秸秆。当时认为并非是他人故意所为,也就没有人报案。经分析研判,办案民警判断这是一起人为的纵火案件,初步损失大约在20000元。案件发生后,办案民警立即对案发地周边进行走访调查。通过八天的走访,并对周围大量监控的分析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为韩某某(男,46岁,仲宫镇某村人,与受害人同村)。

  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韩某某供述,案发当天凌晨2时许,韩某某因反感其邻居王某某家中吵闹,到王某某院西南角储存杂物的仓库外墙处,用打火机点燃在路边捡到的塑料袋,随后将引燃的塑料袋通过窗户扔到王某某家仓库里,确认点燃仓库内的书籍和衣物后离开现场。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更多热点请上新浪新闻APP订阅山东新闻 齐鲁事尽在手中】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