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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首推庭审直播接受公众监督 网上直播将常态化

A-A+2014年4月23日10:47齐鲁网评论

  原标题:临沂首推庭审直播 网上直播将实现常态化

  4月22日讯 22日上午10点整,随着法槌“嘭”的一声敲响,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兰山法院半程法庭宣告公开开庭审理,山东法院网对该案进行同步庭审视频直播。这是临沂市法院系统实现网上庭审直播的首例案件,也是全省基层庭审视频直播的首个案例。合议庭由全国模范法官、党的十八大代表王永涛担任审判长,王伟鹏任审判员,全国人大代表张淑琴作为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可谓“阵容”强大。

  据悉,自今年4月1日起,山东法院系统正式运行庭审直播平台,对全省三级法院审理的案件统一筛选,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实现“每日必播”,这是山东法院系统在前期庭审活动微博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的基础上,推进司法公开迈出的又一步,未来各基层法院硬件设施改造提升后,网上直播庭审将实现常态化。本次案件除了进行网络视频直播外,还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参与庭审,既以陪审员自身的“情理”调解与法官的“法理”说服有机结合,实现良好的审判效果,又将司法活动完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进一步推进了阳光司法、公正司法。

  兰山法院半程法庭率先在全省基层法庭实现庭审直播,将法官的一言一行、庭审的全部过程完全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网友可以登录山东法院庭审直播网点击观看,并可以发布评论。邀请人大代表、特约监督员参与旁听,是兰山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开门纳谏、广泛征求意见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公开庭审,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征求意见,对于规范庭审、改进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积极的作用。

  案情简介

  2013年8月下旬,原告刘明之驾机动车行至兰山区某路段与被告重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现场勘验并作出被告负全责的判定,原告无事故责任。刘明之因此受伤住院26天,伤情经司法鉴定部门鉴定为6级伤残,并需要安装假肢。原告为此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生活补助费、伤残赔偿金以及车辆核损费等费用,经过庭上双方辩论,庭外调解,最终法院裁决,且被告需在4月30日前执行,双方无异议后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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