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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扶持社会组织 百名“带头人”月补1000元

A-A+2014年4月23日10:44大众网评论

  今天(22日)上午,山东省政协组织召开全省组织管理创新和发挥作用情况调研座谈会,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座谈。记者在会上获悉,为了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山东今年安排财政120万元,拟在基层一线城乡社区、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评选不超过100名“齐鲁和谐使者”,获奖者在管理期间(4年)每人每月可享受省政府津贴1000元。

  山东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截至2013年底,山东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省社会组织总量为38976个,其中社会团体1780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1083个,基金会86个。省民政厅负责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有1750个,其中社会团体90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57个。

  为规范社会组织的发展,去年7月,省民政厅出台文件,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这些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下延登记权限,将异地商会登记权限由省民政厅下延至设区的市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允许登记备案,对城乡社区社会组织,降低登记门槛,实行登记备案双轨制;引入竞争机制,探索一业多会。2014年2月,山东进一步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撤销登记。

  今年8月,山东省民政厅还将按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的要求,编制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名录,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座谈会上,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为了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从今年开始,省财政设立了“齐鲁和谐使者”人才建设专项经费,从基层一线城乡社区、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选拔贡献突出的社会服务工作者,每2年选拔一次,获奖者在管理期间(4年)每人每月可享受省政府津贴1000元,以表彰先进,树立典范。今年省财政安排120万,拟评选不超过100名“齐鲁和谐使者”。(尹海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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