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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重罚首起快处快赔逃逸案司机 拘5天罚两千

A-A+2014年4月22日14:29大众网-生活日报评论

  生活日报4月21日讯(记者 吴永功)4月21日上午11点多,交警队里的司机王某追悔莫及。4月17日早高峰,高新区发生一起轻微事故,王某驾车转弯时与一辆直行车发生刮擦。双方都知道应该走快处程序,但对于事故责任认定有分歧。争论几句之后,王某单方面驾车离开现场。事发后他被交警找上门,最后被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5日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这也是济南自4月1日实施轻微事故快处快赔新规后,首名因单方逃逸而被拘留的司机。

该司机不快处被拘留,成为媒体关注焦点。该司机不快处被拘留,成为媒体关注焦点。

  协商未果一车逃逸

  4月17日早上8点多,正是上班早高峰时段。在高新区新泺大街与崇华路路口,市民王某驾车由北向东左转弯时,与一辆由南向北直行的黑色轿车发生刮擦。事发后黑色轿车司机闫女士便拨打122报警。指挥中心民警告诉她,这是一起轻微事故,两车赶紧拍照后撤离现场,然后协商定损。双方都同意走快处快赔程序,可双方还没来得及拍照,先在责任划分问题上发生了分歧。争论几句后,王某说自己急着上班,也没有给闫女士留下任何联系方式,便返回车内,一脚油门离开了现场。“还没协商好他就跑了……”无奈之下,闫女士只好再次拨打122报警。

  接到报警后,高新交警大队民警启动肇事逃逸案件调查。4月18日,民警找到了车主王某的住所,但王某没有在家。之后,在王某所在小区的楼下,民警找到了王某的车辆,并依法将车拖走。下班回家后,王某一见车子不见踪影,便向物业打听,这时候他才知道,自己的车被交警拖走了。此时此刻他才意识到,17日早晨发生的轻微事故,后果严重了。于是他赶紧与交警联系,并于19日下午前往高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自称怕迟到影响提干

  4月21日,在高新区交警大队,王某被媒体层层包围。“后悔。太后悔了。”面对镜头,此时的王某追悔莫及。他对记者说,事故发生后,他担心考勤出问题影响自己提干,所以赶快从现场离开。“我当时眼看着快迟到了,我也知道左转应该让直行,但是我觉得她也有责任,我俩一直没商量好,我就想先开车到公司签到。”王某称,他跟领导请假后又回到现场,可是此时那个女车主已经离开。“我以为没什么事,也就走了,没想到这事情闹大了,自己居然还成了交通肇事逃逸。”

  记者了解到,闫女士第二次拨打122报警之后,民警让她到交警队做笔录。此时的闫女士身怀六甲,她告诉民警,事故发生之后,她有些蒙。对方指责她,称是她的主要责任,并开口跟闫女士索要800元赔偿金。“不行,我得找我的朋友来看看。”闫女士不同意,于是对方将价格降为500元。眼见闫女士仍然执着地表示要等朋友前来,对方很不耐烦,“谁没有朋友啊?我也叫朋友来。”闫女士告诉民警,对方说完这话,返回车内发动汽车,还没等闫女士反应过来,一脚油门便离开了现场。闫女士赶紧掏出手机试图拍下对方逃逸的照片,不过照片没有拍好。

  济南交警支队事故处负责人表示,这本来只是一起轻微交通事故,责任也明确,转弯不让直行负全责,只需要几分钟就可以解决问题,可是王某一走了之的行为,却让自己成为快处快赔新规后,济南首个轻微事故逃逸的司机。21日下午,王某被警方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5日行政拘留的严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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