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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4名市管领导干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被通报

A-A+2014年1月22日16:02新华网评论

  新华网山东频道1月22日专电(记者王志)记者22日从济南市纪委获悉,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近期济南市严肃查处公车私用违规行为,有4名市管领导干部因公车接送子女上学被全市通报批评。

  为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济南市纪委、监察局开展公车管理专项行动,并实行公车封存制度。国家规定的7个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期间,济南市对一般公务用车实行定点集中封存,车辆车型、车号、封存详细地址和起止日期等情况通过互联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济南市纪委瞄准重要时间点,针对公车接送子女上学问题成立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18个单位和4名市管领导干部被查出存在公车私用问题,被全市通报批评。

  此外,针对有的领导干部调整、到龄免职或正式离退休后,工作用车未及时交回的问题,清理交回车辆149辆。

  济南市纪委书记慕建民介绍,法规的生命力与权威性在于落实,任何人违反了法规都要被惩罚追责。聚焦“四风”建制度,重点要在厉行勤俭节约、公务接待、公车改革、因公出国等方面制定出台详细的实施细则,确保不虚、不空、不偏。同时,坚持有案必查,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办、决不姑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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