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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山东两会:四件代表议案被确定为大会议案

A-A+2014年1月22日07:58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济南1月21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今日报道》报道,记者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了解到,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49件,今天(21日上午举行的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决定,其中4件代表议案作为大会议案,其余45件改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作为议案处理的4件是:潍坊代表团马东宁等10名代表提出的第1号关于制定《山东省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条例》的议案、青岛代表团孟鸣飞等22名代表提出的第3号关于制定《山东省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条例》的议案、临沂代表团程萍等11名代表提出的第10号关于修订《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议案、济宁代表团于安玲等12名代表提出的第47号关于修改《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议案。

  会议决定,将第1号议案交由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第3号和第10号议案交由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第47号议案交由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分别提出意见,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决定。

  截止1月20日14时,本次会议已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36件。会后,将和改作代表建议处理的45件议案一并交有关部门和组织认真研究办理,及时答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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