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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A-A+2014年1月15日07:34大众网评论

  大众网济南1月14日讯(记者 于潇潇)大众网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2014年山东将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重点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并对大气环境质量继续反弹的区域,暂停审批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新建项目。

  会上,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发言称,我省将全面贯彻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一期行动计划,严格落实年度评估考核。继续每月公布17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将大气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并纳入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指挥棒的作用,引导各级切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

  张波介绍,2014年,我省将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重点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对大气环境质量继续反弹的区域,暂停审批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新建项目。严格落实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煤炭总量控制制度,对没有合法手续且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坚决实施停产治理;对具有合法手续经限期治理仍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坚决实施停产治理。

  同时,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加快燃煤电厂“上大压小”,加强节能和循环利用。扎实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大力推动城市建成区裸露土地绿化和城市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健全机动车环保检测、监管机制,加快高污染机动车淘汰。加强车用油品品质监管。完善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制度,抓好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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