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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简政放权路线图:半年取消下放230项审批项目

A-A+2014年1月2日08:47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1月1日讯 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山东决定再取消下放93项行政审批项目。经过认真审理并由部门确认,拟取消下放省级行政审批项目83项,其中取消省编办的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等12项,下放省发展改革委的余热余压发电项目核准等71项。其中,拟下放的"农村大型沼气工程设计方案核准"、"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等7个项目,需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后再予以公布。对国务院取消的项目,拟取消我省省级对应的项目10项。承接国务院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20项。这已是2013年山东省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

  2013年,围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全国领先的营商环境,山东省政府打响简政放权的攻坚战,半年中三次共取消下放230项审批项目。

  7月30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减少行政许可的意见》,提出5年内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削减1/3以上,办结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50%以上,力争成为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优的省份之一。

  7月31日,省政府发布第264号令,确定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3项,下放56项。

  12月18日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意见》,提出5年内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再削减1/2左右。

  12月21日,为做好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省政府下放通知,取消对应项目18项。

  12月31日,省政府印发通知,确定再取消下放93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

  放权

  核准类◥

  风电站项目核准,非国省道、非跨市的一级公路项目核准,千吨级以下通航建筑物、千吨级以下非深水内河码头项目核准等下放

  备案类◥

  企业投资的造纸、焦炭、玻璃、铜冶炼、烧碱、电石等项目,全部下放到属地设区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管理

  外商投资◥

  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项目,审批权由省发改委交给地方;将总投资3亿美元以下10多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审批权由省商务厅下放到市级;

  境外投资◥

  除涉及敏感国家或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外,中方投资3亿美元以下的项目不再核准

  简政

  事业单位◥

  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改为网上提交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

  社会团体◥

  对法律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及其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取消备案;取消对全省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社会组织◥

  省经信委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认定”,转移到行业协会;省农业厅取消对“主要农作物品种”部门审定,转由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

  2013年的最后一天,省政府公布取消和下放93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这是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第三次简政放权,也是取消下放事项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更是数量与质量并重、颇有“含金量”的一次。岁末,省政府“自我革命”释放出哪些信号?哪些行业领域会受益?放权后如何监管?记者对此进行解读。

  放权:企业拥有更多

  投资“拍板权”

  省编办行政机构编制处处长李捷表示,本轮简政放权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能取消的取消、可放可不放的下放、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留在省级审批的下放、能整项下放的尽可能整项下放、不能整项下放的尽可能将子项下放,“总之,是尽可能的放权。”

  投资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整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牛鼻子”。此次放权的重点是给企业“松绑”,让企业更大程度上拥有投资“拍板权”。省发改委取消和下放的投资审批项目最多,达27项。核准类包括风电站项目核准,非国省道、非跨市的一级公路项目核准,千吨级以下通航建筑物、千吨级以下非深水内河码头项目核准等下放至地方。备案类包括企业投资的造纸、焦炭、玻璃、铜冶炼、烧碱、电石等项目,则全部下放到属地设区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管理。

  “这样做,是为了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尽可能减少行政干预,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也能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作用。”省发改委投资处相关负责人说。

  第三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中,引人关注的还有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项目核准审批权下放。而对企业境外投资中,除涉及敏感国家或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外,中方投资3亿美元以下的项目不再核准。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侯凤云分析说,此举有利于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

  与此相顺应,省商务厅就将总投资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及注销事项等,全部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和管理。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蔡玉祥看来,此举意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把不该管的坚决放出去,集中精力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如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与实施等。”蔡玉祥认为,下放管理层级后,对企业来说,减少审批层次,能减少企业成本尤其是时间成本。

  简政:开启社会组织改革大幕

  本次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第一项,就是取消对事业单位法人年检,这将让全省6万多家事业单位受益。

  我省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始于2002年。年检在规范单位运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年检主要是对书面材料进行要件审查,对其真实性、合法性缺少实质审查;而对事业单位来说,每年一次的年检,需准备大量纸质材料,有的多次往返,增加了成本,成为不少人“头疼”的问题。

  此轮取消年检后,建起了事业单位监管信息系统,事业单位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只需通过网上提交年度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再报送纸质材料。同时,我省还将专门建立全省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省市县乡所有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书、法人证书、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都将在该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可点击查询。

  获得方便的不仅是事业单位,还有更多的社会团体。省民政厅对法律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及其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取消备案,取消对全省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虽然我省已经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大类组织实行直接登记,但目前社会组织登记审批环节仍然较多,完成全部审批程序所需要的时间也较长。”泰安市泰山爱心慈善协会会长张广安告诉记者,一个社会组织登记,起码要经五六关,手续繁琐,而取消此类登记,“给今后工作带来很大便利。”

  此轮简政放权,还坚持“社会组织能办的,交给社会组织来办”的原则。省经信委就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认定”这一项目部门认定,转移到有关行业协会;省农业厅取消对“主要农作物品种”部门审定,转由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

  “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中,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是十项任务中的一项,我省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上,力度可谓不小。”山东社科院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于向阳表示,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关键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我省通过取消登记、向行业协会转移更多政府职能,有效降低了社会组织准入‘门槛’,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亮“家底”:今年编制省级

  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记者注意到,新一轮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一个鲜明特点在于,在保证量的同时,更加注重质,力求在释放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上见实效。

  据了解,在确定取消下放省级93项行政审批事项之前,相关部门统计从2011年到2013年三年来这些事项办理情况。记者梳理发现,省水利厅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等四项行政审批办理数为“0”,省农业厅新选育蚕品种的审定办理数也为“0”;而省交通运输厅的船舶国籍证书核发同期则办理了6346项。

  “有一类行政审批名存实亡,已经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好比‘僵尸审批’,这一类应坚决予以取消或下放;还有一类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群众较多,省级政府取消或下放后,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李捷告诉记者,船舶国籍证书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审批、医疗广告证明核发等企业和群众办理较多的审批事项,这次都统一下放到市级。

  此次93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如何避免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谁核准,谁负责。”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取消下放后,坚持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对于取消和下放的核准事项,要逐项进行风险评估,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的投资事项,省发改委将加强对市县备案管理的业务指导,规范备案行为。

  经过这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与下放,随着简政放权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的深入,必须要啃的“硬骨头”势必增多。为有效防止部门边减边增、明放暗不放、明减暗增,省编办下一步将摸清现有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底数,增加推进审批制度改革透明度。

  “今年编制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亮出‘家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今后,只有目录中的事项才能实施审批。如要在目录中增加事项,必须严格履行新设程序。”李捷说。

  【链接】

  民营三级医疗机构 设置审批下放到市

  本报济南1月1日讯 “社会资本办三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下放后,对民营医院来说,程序简化,大大减少医院等待审批的时间成本。”1月1日,淄博市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院长顾国明告诉记者。

  在省政府刚公布的2013年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中,省卫生厅将社会资本(不含外资)举办的各类三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医疗广告证明核发、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批下放至设区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这意味着,从今天起,市级民营三级医疗机构设置的审批,今后将不必层层上报材料,等待省卫生厅批复,由所在市的卫生部门审批即可,审批时间由此也会缩短。

  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目前我省民营三级医疗机构共22家,以专科医院为主。2011年以来,经省卫生厅批准设置了4家三级民营医院,分别为龙口市南山养生谷医院、招远市玲珑英诚医院、乳山市山东麦迪斯心血管病医院和山东红十字眼科医院。当前,我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数量并不多,且普遍存在服务能力提升受限,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不突出,吸引专业人才难度大,医务人员队伍不稳定,难以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等问题。

  “社会资本办三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权限的下放,对于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医疗准入制度,促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调动社会资本办医积极性,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满足我省人民群众多层次健康需求具有积极意义和重要影响。”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说。

  淄博万杰肿瘤医院院长孙雪武认为,市级卫生部门更“贴近”属地内医院,本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市级卫生部门会对其批准设置的民营三级医疗机构进行充分、严格监管。

  为确保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后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审批工作,省卫生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省级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机关相关处室、厅卫生监督所尽快做好与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衔接,修订审批程序,简化工作流程;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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