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月1日讯 日前,聊城市纪委、监察局再次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和市委五项规定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其中东阿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崔文江因违反规定,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而被东阿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限期整改。据悉,去年以来,聊城市纪委、监察局已先后10次共对4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五项规定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
菏泽查“慵懒散”问责385人
商报菏泽消息(记者 李人杰)自全省开展“慵懒散”专项治理活动以来,菏泽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查处典型问题150余起,查处“慵懒散”问题直接责任人385人。
聊城通报另外7起典型问题
【大办宴请】
高唐县教育局党组书记谷洪波违反规定为其女儿大操大办婚宴。高唐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纪礼金。
莘县妹冢镇工作人员王同锋为祖父、祖母过周年忌日。妹冢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纪礼金。
临清市刘垓子镇吕堂村党支部书记违反规定为其儿子大操大办婚宴。临清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纪礼金。
【公车私用】
聊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韩集乡卫生院院长王刚在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韩集乡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全部费用。
【借用车辆】
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湖西街道党委书记刘连珂违规借用企业车辆,并将该车挂在他人名下。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饮酒】
冠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王书宪违反规定,工作日午间饮酒。冠县国土资源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阳谷县高庙王乡计生办工作人员孔祥元违反规定,工作日午间饮酒。高庙王乡政府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